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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奥物业被行政处罚,因违反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乐居财经讯 1月26日,据企查查,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物业”)新增1则行政处罚。

据悉,当事人中奥物业是滨江区国信嘉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国信嘉园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

2021年10月21日15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国信嘉园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有齐全的四色垃圾收集容器,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有果皮等易腐垃圾。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出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滨综执接调字[2021]第0001505号)及《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滨综执责改字[2021]第0001310号)。

另经查明,当事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属于一年内第一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做好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其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2021年10月21日17时,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中奥物业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滨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264号,处罚日期为2022年1月9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中奥物业成立于2005年9月26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为刘建。目前,其大股东为中奥物业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0%。

标签: 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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