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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附限制性条件批准超威收购赛灵思

中新经纬1月27日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7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超威半导体公司(下称超威)收购赛灵思公司(下称赛灵思)股权案(下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公告显示,2021年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21年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并开始初步审查。2021年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2021年8月5日,经申报方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2021年9月30日,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前,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同意。2021年9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申报方的再次申报予以立案审查。目前,本案处于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集中对下游用户企业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认为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境内CPU、GPU加速器、FPGA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在CPU、GPU加速器和FPGA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根据申报方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要求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中国境内市场销售超威CPU、超威GPU与赛灵思FPGA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进行搭售,或者附加任何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阻碍或限制客户单独购买或使用上述产品;不得在服务水平、价格、软件功能等方面歧视单独购买上述产品的客户。

(二)在与中国境内企业既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合作,并依据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向中国境内市场继续供应超威CPU、超威GPU、赛灵思FPGA和相关软件、配件。

(三)确保赛灵思FPGA 的灵活性和可编程性,继续开发并确保赛灵思FPGA产品系列的可获得性,确保其开发方式与基于ARM的处理器相兼容且符合赛灵思在交易前的计划。

(四)继续保证向中国境内市场销售的超威CPU、超威GPU、赛灵思FPGA与第三方CPU、GPU和FPGA的互操作性;上述互操作性水平不低于超威CPU、超威GPU与赛灵思FPGA的互操作性水平;互操作性升级的相关信息、功能和样品应当于升级后90天内提供给第三方CPU、GPU、FPGA制造商。

(五)对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与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签订保密协议;将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的保密信息储存在独立且互不相通的硬件系统中。

收购方超威于1969年在美国注册成立,1979年、2015年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权分散,无最终控制人,主要从事中央处理器(CPU)、图形处理器(GPU)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被收购方赛灵思于1984年在美国注册成立,1989年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权分散,无最终控制人,主要从事可编程门阵列(FPGA)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0年10月26日,交易各方签署协议,超威拟以换股方式收购赛灵思全部股权。交易完成后,原超威股东持有集中后实体74%股权,原赛灵思股东持有集中后实体26%的股权。(中新经纬APP)

标签: 限制性 市场监管 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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