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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杭州艺星医美整形假体"货不对板" 女子带律师上门维权

有一位外地的陈小姐拨打我们电话反映,她是看了广告之后,千里迢迢坐着飞机带着行李来到杭州,在杭州的一家医疗美容医院做了一个鼻部的整形手术。但是,做完手术之后她认为,植入鼻子里的假体和医院宣传的 “货不对版”,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位于杭州建国北路的这家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内,记者见到了手术人陈小姐,她是从今年1月7号,专程从外地做飞机来到杭州这家美容医院,花费了3万7千多元,做了一个鼻部的整形手术

“(从哪儿过来的)深圳,(专门从深圳坐飞机到杭州来做这个手术的吗)对,因为他们打的广告挺好的,我觉得蛮相信他们的,他们的医院也开蛮多分院的嘛,我想这么大个医院,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陈小姐说。

陈小姐表示,当时医院向她宣称,鼻部的整形手术会使用一个品牌名称叫射极峰(yestar)的假体,这个假体是从美国进口的,品质更有保障。

“进手术室是给我看了盒子的,盒子一看褐色的,什么字都没有的,我当时就怀疑,你们这个医院怎么会包装这么简单,医生说我们是定制的,所以这个包装改装了”,陈小姐告诉记者。

接受完手术之后,陈小姐向医院提出,能否拿走假体的外包装盒,对于这样的要求,医生感到有些意外。

“医生直接就很纳闷,说你要包装盒干什么,我什么都没有的,我们扔了,然后没办法,知道第二天才给我,给我看的包装盒,完全跟我在手术室看到的不一样的,我一急就哭了”,从陈小姐手机提供的照片来看,医院给的包装盒,盒体成褐色,有射极峰的品牌名称,上面有“美国射极峰公司艺星集团专供比特峰膨体”的字样。

不过,根据陈小姐的回忆,当时手术时提供的包装盒上面并没有这些字样,陈小姐怀疑,医院安装在她鼻子上的假体,与医院当时向她宣传的产品“货不对版”。

我们注意到,陈小姐在接受采访时,全程都是做在一张轮椅上,做鼻子的整形手术,为什么还要坐轮椅呢?

“我在住院部每个床边都会问其他的受害者,你们有看包装吗?她说没有,都没有看包装,就我看了,那这样,我去每个房间问了之后,他们就觉得我会加别人微信,然后会导致各方面影响他们”,陈小姐说。

由于医院认为,陈小姐影响了病房的正常秩序,于是便要求陈小姐赶紧出院,陈小姐说在争执的过程当中,她与医院的工作人员产生了肢体冲突,于是拉伤了腿部,坐上了轮椅。

我们还注意到,在接受采访时,陈小姐身边还有一位小伙子在全程跟随。陈小姐告诉我们,这位是她维权专门聘请的律师。

“(医美的维权直接带上律师上门的,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凡事都有第一次,现在医美行业的消费纠纷是比较频发的,接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当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项是需要得到保障的,剩余的是关于知情权,也就是说产品的产地、属性等等这些特征性的内容,如果消费者需要进行了解的话,那么,作为消费服务提供的一方,或提供商品的一方应当进行一个详尽的说明跟解释,就像你买一台洗衣机,外面都有包装盒,这个包装盒丢与不丢,完全取决于您对吧,因为你所支付的对价里面,就包含了包装这项服务,那么包装盒的所有权是不是也应该归到消费者身上”,杭州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杨表示。

您看这位陈小姐直接是聘请了一位律师上门维权,而且刚才的律师说了,他认为医院是侵犯了这位陈小姐的知情权。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时候,商家有必要对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做一个明确的解释和说明,如果说没有进行明确解释和说明的话,那么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这个事是不是也像陈小姐所说的这样,植入鼻子里的假体是“货不对版”呢?来听听医院是怎么解释的。

陪同陈小姐律师和记者一起,一起找到医院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医院使用的所有整形材料全部都是合法合规,不存在货不对版的可能性。

“厂家跟我们合作很多年的,我们艺星集团全国有23家医院,那么对于所有用的假体,都有进货出货的单据,这些都是可以查询得到的,所以我们不会存在手术过程当中去做相应的更换,不会的”,艺星美容医院的客服人员说。

在现场,医院的工作人员又给我们出示了一份没有拆开包装的假体,在该产品的外包装上,产品信息一应俱全。不过陈小姐坚持认为,这份产品的外包装,与当时她在手术室里看到的并不相同。

“当时进手术室,看那个盒子也是褐色的,也是这样的,就是什么字都没有,我还问了医生为什么这么简单,他就说是定制了,我就没有产生太多的怀疑。当时我就马上打麻醉了,然后我要他们给我一个解释,为什么我在手术室看到的盒子和现在手术后的盒子完全不一致呢?为什么?要给我一个解答?他们说我看错的,没有可能的,就是这样解释的”,陈小姐说。

杭州艺星美容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到哪去找一个没有标识的盒子去,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经过国家进口许可证进来的,有专门的经营公司,专门的经销商,生产商是国外的,经销商是国内的,经过专门的经销商进来的,我们才来采购的,而且是集团采购。”

“这个产品是在国外生产的,生产以后它的所有包装包好,我们是不能拆开的,到了国内在国内贴这个批准文号的时候,一样是不能拆开,只能贴在外面,这个包装一旦拆开,这个产品就废掉了,就不能再给第二个人用了。因为这里有一个条码,这个条码是产品的唯一的身份证,(在她病历上有这个条码吧)有,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凡是一次性植入人体的材料,这个条码必须贴在病例上,你看这都在这里吧,这是产品的唯一身份证”,该工作人员解释。

医院方面认为,给陈小姐使用假体的条码已经张贴在陈小姐的病历上,一张条码只能对应一件假体,不可能作假,看到这份病例,随行律师提出陈小姐在医院接受了整形手术,为什么在出院之后,陈小姐没有相应的病历呢?

杭州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杨认为,“在既有消费又有医疗背景的这么一个交易过程当中,病历实际上是患者或者说消费者非常重要的财产,这个财产其实应当由消费者自己保存或保管,不恰当的说,如果后续可能有医疗纠纷,病历是第一手资料。如果将病历存放在非消费者外的第三方,那么很可能会导致病历的损毁、删改、藏匿,这些情况实际上与我们的病历管理规程是相违背的。”

对此,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客服人员称,“医疗美容医院的所有病历,不是我想要拿就能拿的,因为我需要证明是本人,比如说如果我自己做双眼皮的话,拿病历需要我自己本人的身份证,我自己去调取,所有的调取通道都是非常通畅的,只要出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调取到这份病历。”

在记者和律师的协助下,陈小姐终于拿回了自己的病历,陈小姐表示,接下来会对病历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并就自己的整形手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医疗鉴定,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会取出已经植入鼻梁的假体,以证明自己最初的判断。

“如果说取出的过程当中,包括第三方的厂家,技术部门都在的情况下,如果对这款假体有疑议,那我们愿意付所有的法律责任”,杭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客服人员说。

其实这件医疗纠纷关键点还是在于知情权的问题,那么陈小姐表示,她接下来也会去收集更多的证据,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在这儿我们也想说说这家医疗美容医院,如果说我们把事情都做在前面,在做手术之前就把产品完整的向陈小姐进行展示,再当着陈小姐的面把外包装拆开,把这个条码贴在陈小姐的病历上,当着她的面把这些全部做完,然后再进行录像,虽然时间会耗费一些,但也可以避免今后的医疗纠纷呀,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对于此事,接下来我们也会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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