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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明节期间严禁城区销售纸扎、冥币等祭祀物品

本报讯 3月3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暨深入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城区街巷祭祀用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积极开展城区街巷祭祀用火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方式,以平安、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礼敬故人。清明期间,严禁城区所有纸扎商铺和便民市场内部销售纸扎、冥币等祭祀物品,劝阻、制止群众在主次干道、店外街巷焚烧祭祀物品等行为,严防人群聚集和火灾隐患,引导市民树立文明的祭祀理念。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记者张志远)

标签: 行政执法 决策部署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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