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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诉深圳鹏赫 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2146.41万元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陈俊杰

4月21日晚,泰晶科技(603738,SH)发布公告称,对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赫)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146.41万元。

泰晶科技表示,公司已对上述借款及利息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上述款项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形,公司在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中已经考虑了上述潜在损失的影响,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9年2月18日,泰晶科技与深圳鹏赫签订借款协议,深圳鹏赫向泰晶科技借款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为年利息8%,按年计息,利随本清;借款期限从2019年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止。深圳鹏赫实控人苏强、苏明自愿以所持有的深圳鹏赫的39%股权对所借款项提供部分担保。

2019年2月17日,苏强、苏明与泰晶科技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书》,将两人持有的深圳鹏赫合计39%股权质押给泰晶科技,为深圳鹏赫向泰晶科技借款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45万元,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上述债务发生之日起至债务偿还之日止。

在深圳鹏赫经营期间,为补充深圳鹏赫流动性资金,泰晶科技自2019年2月26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累计向深圳鹏赫提供借款1905.45万元,截至2021年11月16日,深圳鹏赫欠付泰晶科技利息240.95万元,欠付泰晶科技本息合计2146.41万元。

2021年11月17日,泰晶科技向深圳鹏赫出具《深圳鹏赫欠泰晶科技往来款》,深圳鹏赫在该文件上加盖公章,苏强、苏明在该文件上签字,三被告就欠付的上述本金和利息予以确认。

同日,深圳鹏赫单方向泰晶科技出具《承诺函》,承诺就欠付的上述款项于2026年11月16日前分六期以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债权等无权利瑕疵的合法财产)向泰晶科技支付完毕。

泰晶科技表示,在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对其持有的深圳鹏赫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深圳鹏赫提供财务资助2146.41万元。考虑深圳鹏赫所处的行业生产经营环境、经营状况等,为充分保障公司债权的实现,公司就上述欠款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标签: 泰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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