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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监管"零容忍”!泽达易盛、*ST紫晶双双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科创板日报》11月19日讯(记者 章银海) 11月18日晚间,泽达易盛和*ST紫晶(即紫晶存储)先后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称“《事先告知书》”),并公告了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泽达易盛和*ST紫晶科创板IPO均未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市场人士指出,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决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发行人不能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闯关”。对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监管必然会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强制其退市,这对于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双双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296,307.13元,虚增利润186,735,305.01元。

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212,086.53元,虚增利润109,126,996.49元。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而紫晶存储长期通过深圳宇维、深圳富宏华、南京叠嘉等单位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公司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17年—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此外,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示的违法违规事项,上交所将立即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流程。后续,上交所将持续关注行政处罚进展,并将根据处罚结果和退市规则,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流程;针对与泽达易盛进行相关交易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已发出《规范运作建议书》,督促公司严肃自查,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管坚持“零容忍”态度

对于泽达易盛相关违规行为,上交所先后发出4份监管函件,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予以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而对于紫晶存储发出问询函及监管工作函10余份,持续紧盯公司风险事项,挖掘信息披露疑点。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上交所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ST紫晶上市首年即2020年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是科创板首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且自公司2022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划扣、投资者诉讼等风险接连爆发。

对此,上交所均在第一时间发函问询,督促公司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明确监管要求。例如,针对违规担保事项,上交所分别于3月13日、3月17日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核查违规担保资金流向,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明确董事长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安排及保障措施,评估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可能影响。

市场人士表示,本次证监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和上交所对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彰显了监管机构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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