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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实控引发重点问询,珊溪水利折戟IPO

4月21日,在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46次会议上,欲登陆沪市主板的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溪水利”)未能获得审议通过,折戟IPO。

公司主要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该工程是飞云江干流控制性大型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发挥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珊溪水利的主营业务为原水供应和水力发电,公司主要给温州市区、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等县市区供应生活原水。

根据公司最新于2021年3月更新的招股书,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珊溪水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3亿元、4.97亿元、5.43亿元、2.2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26.85万元、8962.67万元、1.11亿元、2494.93万元。

由实控人温州市国资委引发的问询

珊溪水利本次上会被否,发审委会议上主要问询的三个问题中,有两项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州市国资委相关。

首先是珊溪水利与泽雅水库管理站都向温州市自来水公司供应原水,而二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温州市国资委。对此,发审委要求珊溪水利说明泽雅水库的原水业务是否挤占公司的市场份额,且公司与泽雅水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理由、依据是否充分,以及温州市国资委以及相关单位是否有有效解决同业竞争的计划。

查阅珊溪水利招股书可以发现,泽雅水库在其中被明确列为了主要竞争对手,该水库占到了温州中心城区全部供水量的近16%。并且,招股书中的“同业竞争情况”部分,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情况都做了详尽解释,说明了瓯江引水工程是民生性质的公益项目,并不提供生活原水,与珊溪水利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从定位差异、产品差异、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论述了两家公司的关系。而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泽雅水库却在“同业竞争情况”中只字未提。

关于同业竞争,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一般来说,同一国资旗下的资产,不会被认为是同业竞争关系,除非是有特别紧密的管理关系或业务联系。”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认为,一直以来,同业竞争事项是审核“红线”,很长一段时间,是不允许IPO企业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其次,珊溪水利向关联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销售原水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也受到发审委问询。根据天眼查数据,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温州公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温州市国资委。

而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珊溪水利与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97亿元、2.03亿元、1.04亿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在37.4%~45.7%,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原水销售。对此,发审委要求珊溪水利从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说明。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告诉银柿财经记者,多数情况下,国有控股公司相比民营公司而言,公信力和信任度会强一些,在审核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然而,珊溪水利上会受到问询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源于其实际控制人温州市国资委的相关企业,本该是加分项的部分似乎反而对公司IPO造成了影响。

业绩还得看天气的“脸色”

除了发审委会议上被问询的部分,珊溪水利还在招股书中列示了电力体制改革、原水规费政策调整等不少风险因素,其中公司2020年业绩的下滑竟然是看天气的“脸色”。

招股书中,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598万元,同比下降近55%,而预计的业绩下滑原因是公司水电站所处流域的降雨量及来水量大幅度减少,导致公司发电业绩大幅度下滑所致。珊溪水利还表示,降水量的大小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若未来因自然天气因素影响导致降雨量及来水量持续减少,公司将面临净利润持续下滑的风险。由此可见,珊溪水利一定程度上还要“看天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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