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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进入三读 业界期盼尽快出台

4月18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比之前,三审稿主要进行了三方面修改,包括完善对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对相关合约概念予以完善;进一步明确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规则、维护境内交易者的合法权益等。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审议的《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呈现的内容更为丰富,对期货行业的未来发展意义重大。一位受访者预计,从目前各项事宜的推进程度来看,最快有望在今年5月份实施。

草案三审稿补齐制度短板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的内容更加丰富,意义重大,可提升期货行业地位。

银河期货总经理杨青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对期货市场在法律和制度上存在的部分缺失进行了弥补和完善,对建立期货和衍生品全国统一市场奠定了基础。草案还拓展了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期货行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经营方式打开了空间,也为加速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期货市场提供了公平有序的法律环境,为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草案出台后,将有力促进和规范期货行业的发展,为落实金融稳定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粮期货副总经理李雅婷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进入三审,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中又一个里程碑事件。这意味着,期货行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可以更好地承担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任。

多年以来,期货市场发展所依靠的制度依据仅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与之相比,《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更具前瞻性、创新性和开放性。

期货衍生品业务纳入监管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三审稿的最大亮点在于将衍生品业务纳入监管,这对规范期货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衍生品包括期权、掉期、互换等种类,与期货形成互补关系。杨青表示,草案将衍生品纳入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把衍生品和期货赋予相同的法律地位;二是规范其运行,尤其是把场外衍生品也纳入监管范畴。

现阶段,衍生品市场呈现场内逐渐成熟、场外高速发展的态势,多家交易所均上市了期权品种,合计有20个商品期权和4个金融期权(包括1个指数期权和3个ETF期权),覆盖农产品、有色金属、钢铁、能源、化工和股票指数等诸多类别。

李雅婷表示,现行的监管条例主要聚焦商品及金融期货,在衍生品业务方面相对空白。此次草案将衍生品业务纳入监管,对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均进行管理,进一步赋予了衍生品交易的法律地位,认可了衍生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对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将会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此外,草案还将为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

本报记者 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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