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V观财报|信披不完整 九安医疗董事长、董秘被监管谈话

中新经纬2月14日电 九安医疗14日晚公告披露,因披露信息不完整,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刘毅以及董事会秘书邬彤被监管谈话。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称“天津证监局”)发给公司的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关于对刘毅、邬彤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2】5号)。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2年1月7日,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安医疗或公司)披露称,公司于北京时间2022年1月5日晚间收到了美国FDA安排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RADx项目就iHealth新冠抗原家用自测OTC试剂盒针对Omicron变异病毒的测试性能实验报告,并称该报告显示“iHealth-Covid-19 Antigen Rapid Test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

2022年1月15日,公司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称公司之前披露的“在实验中100%的检测出了最大CT值为21.59(n=5)的Omicron活性病毒样本”,其中“最大”的含义即是代表小于等于21.59的样本可以100%检出,大于21.59的样本无法100%检出,并称该实验“全部实验组样本阳性检出率:CT值≤21.59时可全部检出,CT值22.86时可60%检出,CT值≥23.87时完全不能检出。”

九安医疗在2022年1月7日仅披露了部分检测成功的实验结果,未对全部实验结果进行披露,披露信息不完整。

天津证监局认为,刘毅作为九安医疗董事长、总经理,邬彤作为九安医疗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二人在任职期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九安医疗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4日收盘,九安医疗报55.15元/股,跌幅6.64%,公司总市值263.9亿元。(中新经纬APP)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