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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收深交所监管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资产购置事项

4月22日,深交所向广东万里马(300591)(300591)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创业板监管函。据监管函,万里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签订认购意向书、补充协议涉及的合同金额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0%,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

二、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未经审议。经查,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实际使用1.7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过董事会审批限额5,831.47万元。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将本金、收益存放在普通账户,并实际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未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情况使用募集资金。

在监管函中,深交所提醒万里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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