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 上交所对紫晶存储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每经记者 陈鹏丽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8日在官网通报了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紫晶存储(688086,SH)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原因是紫晶存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违规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同时,紫晶存储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司自查,截至3月14日,紫晶存储及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紫晶)、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合计金额3.73亿元,共为14家第三方累计提供16笔担保。

上交所称,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紫晶存储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予以披露,一直迟至2022年3月14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两笔担保单笔金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此外,今年3月5日,广州紫晶存于广州银行的1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到期,相应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方银行账户,该笔资金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96.37%。

上交所认为,紫晶存储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巨额资金被扣划、后续面临实际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此外,上交所还指出,紫晶存储在3月14日公告披露,2021年3月至4月,公司及子公司共发生4笔违规担保,合计金额2.33亿元,涉及公司及子公司在广州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但是,这项资金受限的情况,紫晶存储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均未提及。上交所认为,紫晶存储的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在责任人认定方面,上交所查明,违规担保系由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郑穆、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罗铁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未能勤勉尽责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违规担保行为,也未能保证资金受限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上述人员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其任期内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上交所决定,对紫晶存储及郑穆、罗铁威、钟国裕、李燕霞予以公开谴责,对王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记者注意到,上交所还对紫晶存储两位时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小伟予以监管警示。

标签: 纪律处分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