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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输送?高溢价购回已转让股权,瑞康医药收关注函

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23日,瑞康医药收到关注函,就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国慧大健康38.4%的股权事项,深交所要求核实并补充说明多项内容。

此前于2月18日,瑞康医药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烟台慧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慧烁”)持有的天津国慧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国慧大健康”)38.4%的股权,交易对价2.3亿元。

据悉,烟台慧烁实控人为瑞康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旭、张仁华夫妇之子韩春林,韩春林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值5.99亿元,增值率141.82%,且已扣除部分尚未支付的股权对价款。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来自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具体包括天际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吉祥雷(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瑞康医药有限公司、瑞康医药河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瑞康医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瑞康鑫白云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嘉德瑞克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对天际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77亿元,对其余6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均为0。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本体无营业收入,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主要来自上述子公司。

关注函指出,相关工商信息显示,国慧大健康成立于2020年1月16日,上述7家子公司中,吉祥雷(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国慧大健康于2020年4月自主设立,目前已清算注销;天际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为国慧大健康2020年6月2日受让于瑞康医药;其余5家子公司股权均为国慧大健康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受让于瑞康医药。

深交所要求瑞康医药详细说明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予国慧大健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原因、决策过程、评估结果及对价支付,是否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转让上述子公司股权后短期内又以高溢价购回的原因及目的,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另外,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说明标的公司对6家子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均为0的原因,补充披露此种情况下相关子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依然较高的原因,并补充披露具体评估参数和测算过程。(中新经纬APP)

标签: 瑞康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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