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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早期MPS收购项目等五项问题收警示函,光大证券回应表示“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记者 谢奀国 实习记者 安琪 报道

至2022年初,踩雷MPS的余震还尚未平息。

1月8日,光大证券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该公司于昨日收到来自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警示函。监管方面就光大证券存在的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等五项问题进行了公示。

在公告中,再次提及了当年MPS收购项目一事。2016年,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下属的光大浸辉,联合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立了浸鑫基金,并拟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收购一家境外体育版权代理公司MP&Silva Holding S.A.(以下简称“MPS公司”)65%的股权。光大资本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之一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由于之后MPS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从而使得基金面临较大风险。

业绩层面,2021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光大证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亿元,同比下滑14.09%。与此同时,该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也下滑了1.32%。并且记者注意到,该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占比近些年来呈下滑趋势。

针对收到监管函以及经营业绩情况等问题,记者向光大证券发去采访函,对方针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复。

因五项问题收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光大证券成立于1996年,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设立。2009年8月光大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16年8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开年之初,光大证券因旧事收到警示函。根据1月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光大证券共有五项问题,分别是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

细看公告内容,可以发现其中牵扯到早年间光大证券踩雷MPS一事。

2016年,光大资本全资子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各有限合伙人设立了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浸鑫基金”),并拟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外MPS公司65%的股权。光大资本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之一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2016年5月23日,浸鑫基金完成了对MPS公司65%股权的收购。2019年2月25日,因MPS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浸鑫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到期,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从而使得基金面临较大风险。

浸鑫基金中,两名优先级合伙人的利益相关方各出示一份光大资本盖章的《差额补足函》,主要内容为在优先级合伙人不能实现退出时,由光大资本承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但目前,该《差额补足函》的有效性存有争议,光大资本的实际法律义务尚待判断。

在此次收到警示函的公告中,上海监管局指出,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于 2016 年 4 月分别向招商银行、华瑞银行出具了《差额补足函》。而该《差额补足函》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对应本息敞口金额合计分别为 34.89 亿元、4.98 亿元,总计约 39.87 亿元。光大证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 2019 年 2 月 2 日才首次在临时公告中披露相关《差额补足函》情况。因此,上海监管局认为光大证券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

与此同时,上海监管局还认为光大证券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光大证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光大资本因上述《差额补足函》涉及诉讼。光大资本于2020年8月分别就华瑞银行诉光大资本案、招商银行诉光大资本案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光大证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6月16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文书,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光大证券在2021年7月8日才发布临时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底,光大证券前董事长薛峰被曝或因MPS收购项目被带走调查。其被带走调查一事当时一度被热议,上了微博热搜榜。

此外,值得注意的还有其中一项:该公司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具体是指其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金控”)与新鸿基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日签订《买卖协议》,拟收购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基金融集团”)70%股权,并于2015年6月2日完成新鸿基金融集团70%股份的交割。

经过调查发现,《股东协议》《买卖协议》约定了新鸿基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剩余新鸿基金融集团30%股权享有认沽权、光证金控提供履约保障等事项。光大证券在2015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70%股份的公告》及后续进展公告中未完整披露光证金控上述认沽义务及对应的履约保障等事项,在2020年11月18日才披露。

记者就此次收到监管警示函一事向光大证券发去采访函,对方回复表示,“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监管函中的问题,并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经营业绩波动不断

事实上,从业绩看,光大证券近几年的营收与净利情况并不稳定。财报数据显示,2018年光大证券的营业总收入为77.12亿元,同比下降21.61%;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下降96.57%。而2019年、2020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0.57亿元、158.66亿元,同比增长30.41%和57.7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68亿元、23.34亿元,同比增长449.68%和310.97%。

最新的财报数据则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光大证券营业收入123.05亿元,同比增速为1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7亿元,同比却下降1.6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该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光大证券于去年前三季度增收不增利或正是受该项数据影响。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光大证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59.4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0.24亿元,同比下滑1.32%。

此外,记者注意到,2018-2020年间,该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虽然在逐年增长,分别为49.11亿元、57.11亿元、77.05亿元,但是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却逐年降低,分别为63.68%、56.78%、48.56%。

另值得注意的是,从单季度数据看,光大证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0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13%;同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5亿元,同比下滑14.09%。

此外,记者注意到,光大证券于1月10日通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正式获得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开业资格。光大证券正式加入基金投顾业务试点券商“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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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五项 公司治理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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