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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

2021年12月29日,ST中安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121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6,905,425.39元。因部分案件均尚处于审理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数额。

由此可见,随着ST中安调查结果的尘埃落定,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ST中安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重新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导致其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ST中安处罚四十万元,对于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六十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29日,ST中安的收盘价为2.29元。接下来我们还会持续跟踪案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标签: 收盘价 涨幅 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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