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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股份:董事长被罚超1.1亿,不会影响公司经营

中新经纬12月23日电 23日晚间,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宋都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超1.1亿元。

宋都股份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的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1001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003号公告)。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俞建午的告知,俞建午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指出,根据当事人俞建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违法所得36793079.75元,并处以110379239.25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银行账户(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俞建午先生在《告知函》中已明确将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对此,宋都股份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事项,是对公司董事长、总裁俞建午个人的处罚决定,其个人账户股票交易并未涉及本公司股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公开信息显示,宋都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二级市场方面,宋都股份23日报收2.76元/股,较上一交易日跌2.47%。(中新经纬APP)

标签: 董事长 股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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