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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存在缺陷 大通期货及其首风、监事遭监管点名

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公布了一份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大通期货多项违规。

决定书显示,大通期货存在三项问题:一是公司治理方面。大通期货监事自2017年3月任职以来,未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列席董事会议;除在公司2017、2020年度报告上签字外,没有其他履职记录。内部稽核工作执行不到位。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大通期货办公场所开户流程更新不及时,公司网站未提示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从业人员信息。三是重大事件报告方面。大通期货未按要求向证监局报告部分重大诉讼事件。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认定,大通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反映出其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重大事件报告存在漏洞。因此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第十七项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大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与此同时,因对于大通期货内部稽核、部分重大事件报告方面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大通期货首席风险官战玚被出具警示函,上述决定书中提到的监事梁会东也被同时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大通期货成立于1994年5月,现注册资本1.12亿元,控股股东为工大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标签: 大通 监事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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