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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披违规被告 罗平锌电与一投资者达成和解

本报记者 矫月 见习记者 李如是

12月16日,罗平锌电(002114.SZ)发布诉讼进展公告称,69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其中投资者范*峰于2021年12月1日向昆明市中院撤诉,已获得准许。经罗平锌电特别成立的诉讼调解小组主动与范*峰沟通协商,一次性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8.09万元的20%,即8.0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3507元。

12月20日,罗平锌电调解小组负责人——董秘杨忠明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公司共与9名投资者达成和解,目前正在与其他投资者们积极协商,争取制定出双方都认同的解决方案。”

赔付率20%创同类案件最低赔付记录

早在2019年和2020年以及2021年期间,共有69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昆明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罗平锌电赔偿投资损失共计8420.56万元。

关注此类案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投资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是同一家上市公司的受损投资者,各原告实际获赔率也可能存在差别。”

这个“普通纠纷案”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和法律界诸多专家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而败诉的案件不少,赔付比例一般在胜诉方主张总额的50%=70%左右。可参考的类似信披违规案例有,*ST康美(600518.SH)败诉赔付投资者50%左右;“獐子岛(002069.SZ)案件”因情况特殊,法院酌情判付投资者主张金额的30%。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罗平锌电因“上届董事会犯下的错”成立调解小组并积极沟通,着眼公司未来发展和广大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取得了投资者谅解并主动撤诉,赔付主张额度的20%,创下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件的最低赔付记录。

罗平锌电赔付为何能创业界新低?据业内人士分析,罗平锌电在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虽有过错,但并非故意实施造假行为,性质不一样,属于无意、疏忽披露或不专业造成的;其次,披露不及时不是隐瞒不报,更未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其三,加上本届董事会主动积极成立调解攻关小组,诚意投入多起诉讼案件的协商沟通中,力争得到谅解和把双方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实现了20%的赔付比例,给业界类似的案件树立了一个标杆。

多起案件正逐步达成和解

罗平锌电董秘杨忠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今年8月,公司专门成立了投资者诉讼调解小组,该小组长期驻扎于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接全国各地的投资者。”

调解小组在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的牵头调解下,立马启动与当事人沟通,以诚信实意为基础,最终打动了诸多投资者,达成和解的案件数量逐步增加。

杨忠明还说:“目前,公司正在与其他投资者进行积极协商,争取制定出双方都认同的解决方案。重要的是,我们既要照顾到投资者的利益与情感,也要兼顾到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

参考罗平锌电案例,今后投资者遇到类似情况如何维权?浙江裕丰律所厉健律师表示:“投资者遭受损失有维权需求很正常,但要清楚责任主体有哪些,责任范围是什么,以及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维权等。”

据《证券日报》记者核实了解到,多名投资者与罗平锌电对簿公堂,源于此前公司的信披违规和“污染隐患事件”,除赔偿生态治理费用和主动与投资者沟通外,罗平锌电厂区整改也早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对此,杨忠明也表示:“通过上述事件,今后,公司的各项行为将更加规范化,积极履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标签: 罗平 被告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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