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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偷脸”43万张被罚10万元 公司回应:甘愿受罚 网友评:太轻了!

近日,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今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针对上述情况,小鹏汽车回应表示,“此次事件,事出上海区域的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地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小鹏汽车对本次行政处罚表示完全服从,并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

不过,也有网友评论表示,一张人脸照片只罚两毛?小鹏汽车仅被罚十万元,太轻了。据报道,美国社交网络媒体Meta(原Facebook)曾因在伊利诺伊州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而遭到用户集体诉讼,2020年11月,这起集体诉讼案以Meta同意支付6.5亿美元画上句号。有律师指出,目前国内这类行为大多是通过行政执法来纠正,但是处罚的认定还比较模糊,处罚力度不够大,威慑力明显不够,亟需通过行政执法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多管齐下,才能取得效果。

商业利益驱动

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

当前,随着科技发展,越来越多的场所均应用了“刷脸”技术,如:“刷脸进门”“刷脸购物”等。但“刷脸”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安全隐患。

在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商户用人脸识别摄像头偷拍顾客的问题被再次曝光: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科勒卫浴、宝马、MaxMara等多家知名企业,通过在销售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收集用户信息,海量人脸数据被搜集。同时,万店掌、悠络客、雅亮科技、瑞为技术等人脸识别企业被点名。

“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企业都想详细地掌握客户信息,从而更好准备后续的精准营销。”苏州多次元数据有限公司合伙人杜彦伟如是向记者分析。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分析表示,“这个问题在很多行业里都普遍存在。该技术被滥用的原因在于:与海量的市场调研相比,人脸识别技术成本很低,并且能够收集用户大数据。在收集用户数据后,就可以给用户画像。其中,在设计产品时,可专门针对该用户群体进行设计。”

《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此次小鹏汽车违规将责任“推”向了合作第三方悠络客,在这起案件中,涉事小鹏汽车销售门店的面部数据会全部上传至悠络客后台系统,再由其进行统计与分析,以供前者经营使用。

事实上,悠络客在非法收集人脸信息方面已是常客。该公司曾被央视“3·15”晚会公开点名。事后第二天,悠络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将开展自查。一封情真意切的道歉信,已经成为涉事公司安抚众怒的一种手段、一个标配。但事实摆在眼前,悠络客这位“惯犯”名利双收的坦途将通向何方,充满了未知。毫无疑问的是,小鹏汽车销售门店的作为大概率会让公众提起对于隐私泄漏的担忧。

最高法: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属于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小区“刷脸”进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介绍,针对部分商家采用一次概括授权、与其他授权捆绑、“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不合理手段处理自然人人脸信息的,《规定》第2条和第4条明确,处理自然人的人脸信息,必须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对于违反单独同意,或者强迫、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构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比如,有些知名门店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技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分析消费者的性别、年龄、心情等,进而采取不同营销策略。上述行为严重损害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亟待进行规制。

最高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司法解释,对人脸信息提供司法保护。解释明确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汽车智能化

数据安全保障仍是短板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一个新兴的重要领域和场景,其发展已势不可挡。而智能网联汽车的主要特点在于:数据成为驱动汽车发展的重要价值点。基于此,这也对企业保障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鲸平台专家、云安全联盟上海分会联席主席沈勇认为,“面对业务发展,不少车企有过度收集数据的冲动,这需要车企加强合规建设,确保在法律框架内管理、调节好这一冲动;同时,车企需要加强对已收集的隐私数据保护工作;此外,车企收集车主隐私数据,需要尽快建立合法、共赢的模式与场景,并加以推广,推动产业向健康方向发展,从而在发展中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兼信息政策所所长黄鹏看来,建议车企从两个角度提升数据安全方面的能力:一是提升核心基础技术的安全可控能力,即涉及车辆本质上的安全;二是提升数据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利用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包括区块链技术、流量检测技术、国密技术等,提升综合防护的能力。

今年10月1日起,《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张人脸照片只罚两毛?

网友:10万罚单少了!

尽管小鹏汽车回应表示,“小鹏汽车对本次行政处罚表示完全服从,并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但在小鹏汽车这个案件中,罚金的多少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并迅速登上热搜,有不少网友向执法部门喊话“可以再去查查售楼处、商场”。

还有网友认为处罚太轻了,“43万人脸照片,被罚10万块,一张照片两毛钱。”10万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按43万张面部照片数量计算,收集一张脸的面部信息约被罚0.23元。这样的计算方式显然不客观,但用户信息遭泄漏已成既定事实,如何让消费者彻底放下担忧将是立法应首要思考的事项。

实际上,全球滥用人脸识别数据的案例屡见不鲜。在房地产领域,利用人脸识别分析用户画像,从而实现精准抬价,是业内默认的一项“潜规则”。

记者观察到,《钱江晚报》曾针对宁波政府在房地产领域的人脸识别专项执法行动发表一篇题为“滥用人脸识别,重罚才能震慑”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只有监管范围全面,处罚果断有力,侵犯隐私权的现象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以美国社交网络媒体Meta(原Facebook)来说,该公司曾因在伊利诺伊州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而遭到用户集体诉讼。据了解,Meta从该州数百万用户的照片中获取面部数据用于标签建议。去年11月,这起集体诉讼案以Meta同意支付6.5亿美元画上句号。根据伊利诺伊州生物特征隐私法,每张未经允许被Meta自动识别的照片,都有可能获得1000~5000美元的赔偿。

有网友表示,相比之下,小鹏门店被处以10万元罚款确实少了。多位安全专家向记者表示,人脸一旦丢失,无法像密码一样随意更改,带来的后果会比泄露密码更严重。

有律师指出,目前国内这类行为大多是通过行政执法来纠正,但是处罚的认定还比较模糊,处罚力度不够大,威慑力明显不够,亟需通过行政执法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多管齐下,才能取得效果。

标签: 万元 万张 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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