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浦东违法被罚20万 未取得许可发布处方药广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1)第152021001991号)。经查,当事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力斯”,688578.SH)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药物研发的公司。
2021年4月10日,当事人为了推广其研发的药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该片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属于处方药,并于2021年5月12日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有效期至2025年9月20日),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温州市鹿城区威斯汀酒店举办了一场学术推广会。
会议期间,当事人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上述酒店大堂、会议签到处及会场内放置了6个易拉宝印刷品广告。该印刷品广告的具体内容为:左上角为“艾弗沙”字样及其logo(此为当事人自己取的药品名称),右上角为“艾力斯”字样及其logo,中间上方为“强效缩瘤、安全弗药”字样,下方为药品外包装图片,最下方为“新药上市”及“艾弗沙.甲磺酸伏美替尼”字样。
上述印刷品广告由当事人提供具体内容并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制作,共计制作了6个,制作费用为2000元。当事人系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且案发时尚未取得“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广告发布的许可。
另查,上述印刷品广告会议结束后当事人已全部销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发布广告时间短,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20万元。
艾力斯总部位于上海张江,成立于2004年3月,艾力斯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在2019年完成了A轮和A+轮融资后,2020年12月2日,艾力斯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8578)。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
(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
(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
(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
(九)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布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的;
(十)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
(十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
(十三)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
(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为原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浦处(2021)第152021001991号
银行输入码:(2021001991)
当事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9595927U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227号、哈雷路 1118号1幢5楼
法定代表人:杜锦豪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药物研发的公司。2021年4月10日,当事人为了推广其研发的药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该片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属于处方药,并于2021年5月12日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广 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有效期至2025年9月20日),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温州市鹿城区威斯汀酒店举办了一场学术推广会。会议期间,当事人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上述酒店大堂、会议签到处及会场内放置了6个易拉宝印刷品广告。该印刷品广告的具体内容为:左上角为“艾弗沙”字样及其logo(此为当事人自己取的药品名称),右上角为“艾力斯”字样及其logo,中间上方为“强效缩瘤、安全弗药”字样,下方为药品外包装图片,最下方为“新药上市”及“艾弗沙.甲磺酸伏美替尼”字样。上述印刷品广告由当事人提供具体内容并委托上海惜善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制作,共计制作了6个,制作费用为2000元。当事人系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且案发时尚未取得“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广告发布的许可。
另查,上述印刷品广告会议结束后当事人已全部销毁。
上述事实,主要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案件线索移送函》、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学术会议委托服务协议、 区域上市会确认单、药品注册证书、《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等证据在案佐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已经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规定。
考虑当事人发布广告时间短,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得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法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200000元。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贰拾万元 整,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 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 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 罚决定的,本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1年12月7日
您可能也感兴趣:
为您推荐
沪江材料将于1月18日上市北交所 公开发行价为18.68元/股
韦尔股份控股股东虞仁荣质押230万股 质押期限至2023年1月16日
金牌厨柜控股股东建潘集团质押690.93万股 质押期限至2024年6月14日
排行
精彩推送
- 银行板块持续走强 多因素促估值修复
- 华谊腾讯娱乐:CEO袁海波失联不实,股票今日复牌
- 信息披露多次违规,华铁应急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 或有“戴帽”风险!獐子岛预告扣非净利润持续亏损
- 传祥生实业账户及旗下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祥生方面回应银柿记者
- 进军换电的宁德时代,能否一统江湖?
- 趁着股价四连板“东风”,海量数据实控人忙着减持
- 长春高新连续跌停,控股股东部分质押突破此前平仓线,葛兰或...
- CRO高景气度持续,昭衍新药2021年净利预增,股价却跌跌不休
- 消息称字节跳动2021年或日均进账10.07亿元,但同比增速放缓
- 华润万象生活:拟收购南通长乐全部股权及江苏中南1%股权
- 报告期内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沃文特产品质量问题受关注
- 格兰尼冲刺创业板IPO存偿债风险
- 中恒宠物主要业绩增长稳健 IPO报告期内境外收入较高
- “哔嗨啤”啤酒被曝涉嫌传销,王老吉授权品牌惹火上身
- *ST华塑“抢发”年报保壳收问询,闪电并购的公司撑起8成营收...
- 天有教育上市招股书失效,去年前七个月总营收2.45亿元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医美连锁品牌“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医美连锁品牌“海峡整形”被平台封禁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日本美容品牌“佑天兰”被平台封禁
- 建发房产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352亿元 拟发行中票部分募资用于并购
- 因为印章,真视通闹了小半年,终于恢复正常使用了!
- 长春高新连续两日跌停,股民人均浮亏13万,发生了啥?
- 瑞幸咖啡否认重回纳斯达克 业内人士称仍存诸多障碍需要“漫...
- 与“果链”深度捆绑的兴禾股份:需求下滑致营收净利双双骤减...
- 德盈控股对赌压力下曲折上市 营收增长乏力高度依赖B.Duck小黄鸭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德国乳制品品牌“欧德堡”遭平台封禁
- 湖南鑫和医药虚开增值税发票1817万 被罚50万元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网红民宿酒店安隅、渝舍印象、听花堂、I...
- 中科环保、BYD半导、工大科雅1月27日创业板首发上会
- 芯龙技术1月27日科创板首发上会
-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ST华钰遭处罚
- V观财报|白云机场:2021年预亏约3.8亿-4.7亿
- V观财报|创力集团:董事长石华辉辞职
- 子公司失控后中嘉博创回函:不存在财务“大洗澡”
- V观财报|獐子岛:2021年净利同比预降39%-60%
- 年审报告存虚假记载!中天运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
- 投诉量超6000条,新老IP交替明显!股价走低泡泡玛特如何破局?
- 净利润增速首次下探!保利发展频繁融资溢价拿地为哪般?
- 恒泰证券原营业部负责人“搞副业”,大连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 14批次化妆品被检出禁用原料 涉及广州碧婷化妆品等企业
- 长春高新连续两日跌停 生长激素纳入集采价格或下降70%
- 小红书治理虚假种草 日本保温杯品牌“GERM格沵”遭平台封禁
- “韩束、一叶子”母公司上美集团冲击港交所 近三年营销开支...
- 百世集团因交通事故新增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127.74万元
- 权健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金额156.50万元
- 苏大维格实控人陈林森收监管函 敏感期交易自家股票
- 雅本化学收监管函 被问信披是否误导及配合股东减持
- 麦田房产经纪1天收2罚单 为禁止交易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 当“织布机”变成“断魂刀”,一场万亿成交下的存量博弈
- 三安光电股价3连阴 海通证券安信证券高点唱多
- 足力健新增被执行信息 执行标的为128万元
- 任泽平与东吴证券属编外合作?以独立学者身份发表观点不代表...
- 华夏航空:副总裁崔新宇辞职
- 嘉化能源:牛瑛山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 盐湖股份去年净利预增90%-110% 股价今跌7.58%
- 提价效果不佳 生活用纸业持续承压 厂商大笔回购难解困境
- 方正证券去年净利预增50%-70% 股价今涨0.64%
- 盐津铺子实控人等增持仅完成25%就喊停 股价跌2.18%
- 博盈特焊募投项目或存“注水”发行人律师合伙人辞职后任公司董秘
- 写“差评”被判侵权考研机构续:一被告称其知乎账号是他人在用
- 高德联合清华大学发布报告显示:贫困地区经济民生因路而兴
- 联创股份跌13.98% 万联证券高位喊买入
- 1月19日(周三)港股沽空数据出炉 正荣地产沽空比率居首位
- 万达楼盘大门脱落,砸死代驾小哥
- 万人请辞策划冲上热搜一!哈利波特手游道歉,啥情况?
- 网红书店西西弗销售无3C认证儿童商品被罚
- ST起步说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 杜嘉班纳违法开除员工判赔36万元
- 网易旗下《哈利波特:魔法觉醒》手游因春节活动引争议,回应...
- 青客租房申请破产清算,此前未履行金额近3000万元
- 安徽建工开年三次成被执行人:去年累计至少4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 既然有周期,那就有盈亏!”猪茅”净利大滑坡,猪养的到底咋样?
- 小红书起诉4家涉虚假种草通告平台、MCN机构:索赔1000万
- 帝欧家居澄清:欧神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诚达药业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 紫燕食品冲击IPO:年营收超26亿华东贡献超7成,关联销售总额达16亿
- 瑞思教育,再无丰年?
- 三问森马:卖啥?谁卖?咋卖?
- 瑞幸否认重回纳斯达克上市传闻:报道不实
- 阿里文娱退出优酷股东,改由其子公司土豆网络全资持股
- 有赞被爆裁员,官方暂未回应
- 安踏品牌2021年零售金额同比增长25-30%,FILA“显疲态”连续...
- 得利斯诉Yolarno案获法官支持判决,有权追讨600万澳元收购预付款
- 生长激素纳入集采,“生长茅”长春高新闪崩跌停,安科生物大跌7%
- 转型初期多位高管来自竞争对手杉杉,后期业绩靠宁德时代一飞...
- 孩子王预计全年净利润1.96-2.35亿元,同比下滑40%-50%
- 特斯拉霸主地位不保?美银:2024年美国市占率仅为19%
- 两年未融资、扩张失序 钱大妈面临“囚徒困境”
- “女鞋第一股”告别女鞋业务,预亏超4亿的星期六还能好吗?
- 搭上NFT的快车 多次“跨界”的吉宏股份能走多远?
- 港股餐饮板块齐嗨 九毛九涨幅超6% 多家投行看好公司前景
- 永清环保净利预增超1倍 公司称双碳服务将成重点方向
- 伽玛刀进藏! 西部大棋局又拱一卒
- 百年人寿泉州本部营业区开展“苏垵养老院公益活动”
- 医疗版块遭遇黑天鹅,进入调整期
- 美股周三收跌 汇丰银行预计美股全年回报将十分微薄
- 今日上市:诚达药业
- 福安药业超1亿股权转让首期款未收回 研发进入“收获期”账面...
- 汉得信息会计核算调整致净利预增2倍 扣非连亏三季研发费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