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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100:10.5%票据违约将触发另2笔优先票据的交叉违约规定

12月6日晚间,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于2021年到期10.5%的优先票据,因未能支付于2021年8月11日到期的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及溢价而触发交叉违约。

阳光100根据该等票据及契约的规定,该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以及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将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房地产行业等多个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的流动性问题,阳光100无法偿还该等票据的本金及应计但未付利息。因此,已发生违约事件。

据公告内容显示,违约事件亦将触发该集团订立的若干其他债务工具项目的交叉违约规定,包括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于2022年到期金额为2.2亿美元的13.0%优先绿色票据,及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于2023年到期金额为1.2亿美元的12%优先票据,倘债权人选择加速,该等债务工具可能立即到期应付。

于公告日期,该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7亿美元,而该等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总额为892.5万美元,合计本息约为1.79亿美元。阳光100已在积极与持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沟通,以尽快与该等持有人达成还款展期或其他还款安排。应其要求,上述2022年到期债券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标签: 票据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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