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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收关注函大跌超7%,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等

中华网财经讯,11月29日,拉卡拉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要求结合央行新规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18.02%。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请拉卡拉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2018-2020年,公司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请补充说明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

(2)请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3)请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4)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2.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请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请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4.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前身是由有道创投、孙陶然、雷军共同出资创立的乾坤时代。2019年4月拉卡拉在深交所挂牌,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财报显示,拉卡拉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39亿元,同比增长1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亿元,同比增长16.41%;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6.44亿元,同比增长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亿元,同比增长1.85%,扣非净利润2.5亿元,同比减少11.25%。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115.31亿元,较年初减少3.98%。

阿里拍卖网公告显示,10月28日10时至10月29日10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平台公开拍卖拉卡拉220万股首发前限售股。10月29日,上述拍卖落下帷幕。标的起拍价为4793万元,与评估价约5044万元相比,相当于9.5折起拍。参拍需缴纳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为3万元。截至拍卖结束,共有3330次围观,76人设置提醒,但无一人报名。页面显示“本场已流拍,无人出价”。

截至发稿,拉卡拉报27.82元/股,跌幅为7.24%,总市值约222.6亿元。

标签: 卡拉 函大 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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