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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曼车联拟挂牌新三板:京东是第一大客户 14项商标为他人无偿授权使用

近日,湖南纽曼车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曼车联)在全国股转系统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拟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目前已收到挂牌审查部一次反馈意见。

纽曼车联主营汽车电子和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模式较为多样化,包括经销、直销、第三方电商平台及代销等。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一直系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02%、21.65%和23.36%,收入占比持续提升。

2020年加大线上销售力度

纽曼车联主营产品包括车载导航仪、行车记录仪、定位器等汽车电子产品,以及启动电源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中电源类、导航类和行车记录仪类产品系主打产品。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纽曼车联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943.47万元、5451.80万元和2865.9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5.14万元、314.74万元和-72.83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行车记录仪类产品收入出现大幅下降,收入由2019年的2237.39万元下降到398.14万元,收入占比也由37.64%骤降至7.30%。2019年,中国移动采购行车记录仪产品作为礼品在促销活动时赠送给消费者,而2019年后中国移动更换促销产品后不再与纽曼车联合作,致使其行车记录仪产品销售大幅下滑。

2021年1~6月,纽曼车联的行车记录仪类产品销售并未有明显变化,销售金额245.62万元,收入占比8.57%。为此,反馈意见要求其补充说明销售渠道是否稳定,向中国移动销售行车记录仪类是否为偶发性交易,对于行车记录仪类收入大幅下降是否采取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与之相对应的是,2020年电源类和导航类产品销售增长幅度较大。2020年,电源类产品销售金额由2019年的2305.01万元增加到3217.55万元,导航类产品销售金额由2019年的546.65万元增加到1031.09万元。不过纽曼车联并未说明电源类和导航类产品销售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反馈意见也要求公司对此进行补充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分析毛利率变化时,纽曼车联表示,由于2020年公司加强线上推广,公司主要对电源类产品的销售单价进行了调整,导致毛利率下降。

纽曼车联的线上销售包括京东旗舰店、天猫旗舰店等。2020年受疫情及加大线上销售投入力度的影响,纽曼车联对京东的销售金额大幅提高。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京东均为纽曼车联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476.42万元、1180.55万元和669.58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8.02%、21.65%和23.36%。

14项商标为他人授权无偿使用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纽曼车联将“纽曼”品牌作为自己的竞争优势,系列产品在后装市场已逐步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企业品牌也是重要的行业壁垒之一。

不过,纽曼车联原始取得的5项商标权分别为旅途、车PC、微影等,而14项“纽曼”和“Newsmy”商标均为通过他人授权许可无偿使用,商标来自于控股股东湖南纽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未德、第三方北京纽曼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王洪锋的共同无偿授权。

纽曼车联与上述各方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无偿使用许可期限为协议签署日至14项商标的有效期限届满之日。

之所以采用授权无偿使用方式而不是商标权转让,纽曼车联表示,“纽曼”品牌原由唐未德和王洪锋共同创立,后因经营发展方向分歧两者分开,而商标由两人或两人各自控制的公司共同持有,王洪锋出于自身经营计划考虑不愿放弃相关商标的所有权,因而无法进行商标权转让。

反馈意见要求纽曼车联补充说明公司对上述14项商标是否存在依赖,商标续展后是否存在授权安排及对公司经营的相关影响等,以及商标授权协议相关约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

纽曼车联也明白商标授权的风险,如果授权方未根据已签订的协议对公司所使用的商标进行管理,可能对其业务开展及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纽曼车联表示,公司将积极申请新的商标,并在产品中逐步使用新的商标,加强市场营销和推广力度,逐渐减少对被授权商标的依赖。

每经记者 张明双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标签: 第一大 纽曼 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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