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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拟6亿元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

中新经纬11月23日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

长春高新表示,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06%。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长春高新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长春高新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长春高新还发布了风险提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长春高新指出,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新经纬APP)

标签: 亿元 长春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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