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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ST艾格拟遭处罚

2021年11月17日,*ST艾格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04号)。

经查明,艾格拉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艾格拉斯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二、艾格拉斯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三、艾格拉斯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

据了解,目前*ST艾格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2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一、对艾格拉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二、对王双义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三、对刘汉玉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四、对曹晓龙、张鹏(董事)、李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罚款。五、对吕成杰、李东锋、陈文清、张鹏(独立董事)、朱谦、张欣、张远、尹兆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1月17日,*ST艾格收盘价为1.58元。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标签: 三大 事实 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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