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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证券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被警示

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上海证监局网站消息,因未勤勉尽责、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指出,我局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韵股份”)现场检查中关注到,华金证券作为龙韵股份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于2017年12月12日出具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报告》中,未记载龙韵股份收购的标的公司长影(海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影置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存在他项权利;于2018年2月8日出具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下称《实施情况核查意见》)中载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上海证监局指出,经查,长影置业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等核心资产已于2017年12月19日被抵押。华金证券在从事该项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充分审慎履行核查义务,未发现上述资产被抵押的事实,导致《实施情况核查意见》未反映上述资产被抵押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华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信息显示,华金证券是一家拥有全牌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另类投资等诸多领域。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5亿元。(中新经纬APP)

标签: 审慎 义务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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