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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也是“高危职业”? 康美药业郭崇慧总领31万元薪酬被判承担1.23亿连带责任

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这其中就包括了康美药业的5名独立董事。江镇平、李定安、张弘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三名独董要承担约2.46亿元的连带责任,郭崇慧、张平两名独董要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这五位独立董事中,除江镇平外,其余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康美药业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独立董事郭崇慧

郭崇慧,1973年5月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

郭崇慧2018年开始任康美药业独立董事,2018年、2019年、2020年从康美药业获得的税前报酬分别为7万元、12.01万元、12万元,平均每年收入10.3万元,判决需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标签: 万元 被判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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