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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高达6.84亿元,中金财富员工违规炒股,整体亏损被罚35万元

11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对罗某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罗某方在中金财富广州开创大道北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持有、买卖证券的行为,累计成交金额约6.84亿元,整体交易亏损,因此被处罚3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8月,罗某方因向他人出借营业部账户而被出具警示函;2020年12月,前述营业部因对员工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同样受到警示函措施处罚。

中金财富员工炒股被罚35万元

广东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2012年4月18日至2018年11月28日,罗某方在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开创大道北证券营业部(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开创大道北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为证券从业人员。

根据罗某方的要求和安排,刘某娟、肖某1、肖某2、罗某云开立了证券账户,并交由罗某方使用。罗某方在从业期间内,与丈夫肖某(现已离婚)共同控制使用上述证券账户(含信用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累计成交金额68,380万元,整体交易亏损。其中,交易资金的来源、去向主要为罗某方,交易的盈亏由其家庭共同承担。

广东证监局表示,罗某方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情形。

因此,广东证监局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罗某方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5万元罚款。中证协网站查询显示,罗某方已于2018年12月从中金财富证券离职。

而说到中金财富员工炒股,今年3月山东证监局也披露了一则处罚,张某春在任原中投证券济南历山路证券营业部(现中金财富证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期间,买卖股票总成交额1012.14万元,亏损17.68万元,后被处罚3万元。

所在营业部也曾被处罚

实际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8月,罗某方就曾受到过警示函处罚。2020年8月,广东证监局称,罗某方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广州开创大道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向他人出借营业部客户证券账户并提供证券交易融资的行为。因此,广东证监局对罗某方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当然,罗某方所在的营业部也受到波及。2020年12月,广东证监局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广州开创大道北证券营业部出具了警示函措施。广东证监局称,该营业部前员工在营业部从业期间以本人名义开立普通证券账户且该账户在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持续有证券交易,该营业部未能发现并核查相关情况。此外,该营业部前员工曾向营业部报备的手机号码在营业部客户证券账户发生了354笔委托交易,该营业部未能实时监测和预警。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反映了该营业部对员工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吴永久  

标签: 万元 亿元 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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