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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信中利涉嫌利用基金财产进行利益输送 被证监局要求限期整改

近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决定对青岛信中利少海汇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岛信中利”)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经青岛证监局对青岛信中利的私募基金业务现场检查后,查明该公司主要存在3个问题:

一、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青岛信中利违反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质押基金财产为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资者无金融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且非青岛信中利从业人员,不足以证明该投资者为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三、公司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部分基金产品推介材料中存在“保守”、“投资收益回报预测”等表述。

公告中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三)的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青岛信中利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同时,青岛证监局认为,青岛信中利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并于2021年12月9日前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标签: 青岛 信中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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