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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监管加码进行时!“老鼠仓”、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零容忍”,资本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财联社(深圳,记者沈述红)讯,近日,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向多家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私募机构等作出了行政处罚,监管层“零容忍”执法的姿态尽显无疑。

事实上,证监会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并不局限于此。近年来,证监会在提升稽查处罚效能的同时,不断深化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持续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正不断健全,“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逐步形成,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生态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监会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9月18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成立驻会检察室。另外,证监会也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仅2021年上半年,证监会已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119件,移送涉案主体26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均达到1倍以上。同时,证监会还及时向检察机关抄送重大案件17件。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也在一直在加强大案要案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包括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如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系列案件、康得新系统性财务造假案等;聚焦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打击欺诈发行及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聚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查处操纵市场及重大内幕交易案件;聚焦重大风险防范,严查可能引发重点领域风险积聚的敏感案件,如强化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查处基金行业“老鼠仓”乱象等;加大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压实“看门人”责任。

“不可否认,证监会一直是最勤奋的监管机构之一,他们近年来在奠定证券市场制度基础、完善相应机制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证券行业的执法和监管,不仅仅是证监会的事情,需要各方面的配合,高检院驻会检察室与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的成立就是证监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的成果,值得肯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原副主任张子学表示。

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部署四方面工作

为落实《意见》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日前,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和证监会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该会议强调,要发挥好协调小组在重大案件协调、重要规则制定、重大问题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执法合力,确保《意见》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其一,要强化工作协同,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畅通部际协作、央地联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各种灵活高效的协调机制,推动形成契合国情、共建共治的资本市场治理模式。

其二,要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司法合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其三,要强化法治基础,在加大资本市场法制供给、畅通民事赔偿渠道、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

其四,强化预期引导,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加快完善资本市场新闻舆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安排,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牢固树立自觉崇法守信的理念,创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推动高检院驻证监会检察室成立

“‘零容忍’是目标,这表明了从国务院到证监会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为实现这一目标,证监会近两三年来进行了体系性、结构性改革,对资本市场上严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落地一起。以往,则更多地是“分兵作战”。

而证监会“零容忍”执法的重要一步,便是推动高检院驻证监会检察室成立。

2021年9月18日,证监会与高检院共同合作推进的驻会检察室正式设立。

这也是高检院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意见》“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开拓之举。

驻会检察室的设立,无疑对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合力、加强证券执法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有着重要意义。这也有利于证监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等溯源治理举措,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标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张子学表示,驻会检察室的设立,就使得相关案件处理流程更为通畅。“那些证券行业达到了刑事移送标准的案件,该移必须得移,该查必须得查,地方检察院该送必须得送。”

“‘单兵作战’容易导致套利,逃避责任等问题。驻会检察室设立,更强调配合与协同,有助于它从更高的位置上,去协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关系,织出一张网,使他们得以有机结合,这是证监会在组织保障的角度做出的努力。”叶林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最高检正在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同样适用于资本市场。届时,执法司法、行业监管各方,将携手推动涉案上市公司等企业合规经营、监管。

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上半年移送公安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同比翻番

张子学指出,针对严峻复杂的证券违法犯罪态势,近年来,证监会在机制的完善方面,包括衔接行政和司法,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行政调查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协调衔接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

据统计,仅2021年上半年,证监会已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119件,移送涉案主体26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均达到1倍以上。同时,证监会还及时向检察机关抄送重大案件17件。

就在近日,证监会还按照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会同高检院、公安部,开展了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集中部署查办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恶性操纵市场、典型内幕交易等三类重大典型案件。

目前,相关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部分重点案件已取得重要突破。

“为高效推进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我会进一步优化与刑事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证监、公安、检察’联合部署专项执法行动,更好发挥各自优势,提升执法效能。”证监会称。

这种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一方面表现在加强线索会商研判,发挥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办公的工作优势,在信息共享、情报分析等方面密切协作。

另一方面,是加强证监会稽查执法与公安、检察办案基地的有效对接,通过同步上案、提前介入,相互支持推进案件办理,构建“快罚快侦快诉”的工作格局。

另外,证监会也在加大案件督导协调力度,在案件质量控制、办案力量调配等方面统筹安排,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大案要案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关注基金业“老鼠仓”、内幕交易等

为达到“零容忍”执法的目标,持续改善资本市场生态,证监会的工作未尽于此。

近年来,证监会还在持续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强化执法震慑,传递“零容忍”理念,经过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整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首先,便是高效查办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查办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系列案件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在此过程中,证监会协助美国证监会展开调查,对瑞幸咖啡境内相关实体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还彻查了康得新系统性财务造假案,查实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等重大违法行为;并及时查处才等案件,严厉打击涉及恶意“逃废债”的违法行为。

其次,是聚焦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及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

在此过程中,证监会组织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执法工作,查处欣泰电气、乐视网欺诈发行,康美药业、獐子岛财务造假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同时,证监会也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以集中查处千山药机、凯迪生态等一批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违法案件;并严惩长生生物虚假陈述、山西三维环保信息披露违法等社会高度关注案件,督促上市公司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据张子学了解,往年,证监会更偏重交易方面的违法案件处理,近几年则开始强化对严重腐蚀证券市场根基的发行欺诈、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调查。

“我也认为证监会应该紧紧围绕证券行业赤裸裸的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尤其是大股东违规向关联方进行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他表示。

第三,是聚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坚决查处操纵市场及重大内幕交易案件。

为做好重点打击操纵团伙与市场掮客、配资中介、股市“黑嘴”等合谋实施操纵市场行为,证监会组织查办相关人员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等案件;同时坚决遏制市场“炒小、炒差、炒新”现象,打掉了唐汉博、北八道、罗某东、吴某泽等一批操纵团伙,严肃追究廖某强、李某卫等操纵市场累犯惯犯的法律责任。

叶林表示,和以前明目张胆的市场操纵案件相比,现在市场操纵案件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可以通过各类技术手段,如借助程序化交易名义等进行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因此,证监会大力整治该类案件很有必要。

在张子学看来,除了常规操纵市场案件外,证监会近年来也加大了对信息类操纵案件的整治力度,如整治大股东和私募机构合谋操纵股价等,“这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证监会还持续对内幕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并严肃查处了汪某元父女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吴某某等人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等多起重大案件。

第四,是聚焦重大风险防范,严查可能引发重点领域风险积聚的敏感案件。

证监会强化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及时查处康得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案件,切实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生态和信用环境。

基金行业“老鼠仓”乱象,也是证监会的关注重点。为此,证监会近年来严肃查办了某公募基金经理厉某超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同时也打击了私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永安信、丰利财富等私募基金变相公开募集、挪用基金财产等案件,有力维护投资者权益。

最后,是加大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压实“看门人”责任。为做好这一工作,证监会坚持“一案多查”,严肃追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德邦证券中介机构等未勤勉尽责的法律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通过证监会的上述努力,资本市场生态无疑得到了较大改善,投资者救济赔偿也取得了新突破。

按照《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更加健全,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标签: 资本市场 证监会 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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