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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控股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96万元

中国网财经11月10日讯 信用合肥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鹏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鹏欣房地产”)因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被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合高市监罚字﹝2021﹞503号。

天眼查资料显示,安徽鹏欣房地产为金鹏控股集团通过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据官网资料,金鹏控股集团始创于1993年,2020年产值突破289亿元,拥有员工6000余人,业务涵盖投资管理、地产开发、商业开发运营、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等领域。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安徽鹏欣房地产今年第一次遭遇行政处罚。此前,安徽鹏欣房地产曾被举报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鹭湖花园”项目52套商品房进行擅自销售。今年6月,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处理通报,指出该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预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安徽鹏欣房地产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的罚款,共计681816.28元,并扣除信用30分,两年内禁止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竞买。

值得一提的是,金鹏控股旗下位于滁州的另一项目“金鹏山河境”此前同样被投诉存在虚假宣传。项目业主向中国网财经投诉称,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赠送的“院子”,在接房时“消失”了。还有业主表示,在售楼时金鹏利用尚在规划中的学校和轻轨作为宣传“卖点”,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资料显示,金鹏山河境由滁州市建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由金鹏控股通过金鹏地产集团(滁州)有限公司持股51%。

标签: 万元 子公司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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