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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印良品告赢日本无印良品:MUJI“被抢注商标”的声明被法院认定构成商业诋毁

中国网财经11月4日讯(记者 郭帅)“北京无印良品”诉“日本无印良品”商业诋毁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日本无印良品”构成商业诋毁行为,判决其赔偿“北京无印良品”40万元,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图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据案号(2020)京0105民初59143号判决书显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田公司”)认为,2019年11月10日开始,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日本无印良品)等二被告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中发布声明,称“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结合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发布声明的前后文,足以导致公众将上述“其他公司”与棉田公司划上等号,认为棉田公司抢注了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的“无印良品”商标,是不法之徒,而非两个民事案件的真正受害者。

棉田公司进而向法院诉讼请求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商业诋毁行为给棉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要求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判决书显示,因认为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在生产、销售的毛毯、床罩、床褥、浴巾、面巾、被套、枕套等商品上使用“無印良品”构成商标侵权,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无印良品”)共同作为原告,于2015年4月29日将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之前作出(2015)京知民初字第763、76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其中就消除影响一节,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大陆地区实体门店发表为期三十天的声明,以消除影响。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民终172、173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商标法当中“抢先注册”已经包含了行为不法的否定性评判。在此前提下,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指称棉田公司“抢注”商标,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亦属于贬损性的评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实际发布的公开声明,客观上反而存在违背事实的表述,进而实际上贬损棉田公司商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及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赔偿北京无印良品经济损失30万元、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在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大陆地区实体门店公开刊登书面声明以消除涉案商业诋毁行为的影响。

标签: 无印良品 日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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