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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亮剑2021”执法行动成效不断:依法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45例

中国网财经11月3日讯 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自6月份开展以来,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3日召开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闻通气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介绍,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结合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粮油库存检查、中储粮年度考核、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不及时支付售粮款、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45例,罚款183.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我们坚持每半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指导督促各地结合阶段性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创新执法方式,压实工作责任。截至目前,我们共调度8次,通报3次。”钟海涛称。

其中,湖南、辽宁、四川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规倒卖定向用途粮食、擅自动用地方储备油等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案件;山东、吉林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严厉处罚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案件。

一系列严格执法,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了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钟海涛表示,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继续按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持续督导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大力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他还表示,将及时梳理一批典型案件,适时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亮剑2021”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今年6月中旬启动的一项全国粮食流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旨在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至12月底。

标签: 行政处罚 成效 粮食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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