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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坤泰新材首发反馈意见 追问预付销售折扣款原因及合理性

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中华网财经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泰新材”)的首发反馈意见。

从反馈意见来看,证监会对坤泰新材提出的反馈意见包含四大类,要求说明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共计45个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坤泰新材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件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地毯和汽车脚垫两大类,产品应用市场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明。

坤泰新材客户涵盖宝马、奔驰、奥迪等高端汽车品牌生产商。2018年-2020年,坤泰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7亿元、3.24亿元、3.77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36亿元、0.56亿元、0.8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56%、21.07%、26.26%。

关于宁波朗格相关纠纷,在首发反馈意见,关于规范性问题一项中,证监会要求说明《四方协议》及后续《权益转让协议书》的签订背景及原因,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专利、业务、设备的转让是否为真实转让,是否存在李培振借此逃避债务并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况,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转让价格是否公允。

此外,预付销售折扣款情形也被追问。在首发反馈意见中,关于信息披露问题一项中,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折扣政策,预付销售折扣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处理情况,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预付销售折扣款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签: 合理性 证监会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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