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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核心资产 “神秘董事”连投反对票

近日,未名医药(002581,股吧)发布公告,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该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1票,弃权0票。未名医药只公布了投反对票董事的反对理由,未公布该董事的姓名。

未名医药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未名”)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3000万元,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下称“天津市融资担保中心”)拟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天津未名拟以土地房产抵押进行反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为上述贷款向天津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连带保证反担保。

对此,该未具名董事表示,天津未名自有资金完全满足自身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无充分理由再新增贷款。

未名医药公告显示,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市场情况依法择机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拥有的土地、房屋和生物经济在建工程项目,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具体而言,拟出售厦门未名标的资产为坐落于湖里区金尚80号、82号、84号、86号、88号的厦门未名工业用地及其配套设施、房屋和在建工程。该议案经董事会授权即可。

对此,该未具名董事表示,该议案不具备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基本信息,尚不符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条件,依法不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且议案所涉标的资产系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如果作出董事会决议并进行信息披露,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进而影响职工队伍稳定。

出售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作出董事会决议并进行信息披露,将严重误导投资者,导致股价异常波动;考虑到议案所涉标的资产系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属于依法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应待交易事项基本要素明确后,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该未具名董事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尚不具备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基本条件。董事会应当在标的资产估值、交易价格、交易对手基本确定后,将交易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标签: 反对票 子公司 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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