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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京二房东跑路”后续来了!

近期,“望京二房东跑路”一事登上了微博热搜,据不完全统计,事件涉案金额已经近千万。对此,其中涉及到两套房源的链家公开作出了回应。

发酵了数日的“望京某二房东跑路”事件迎来了后续。

10月28日,北京链家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经核查,“望京某二房东跑路”一事中涉及链家房源2套,公司对事件中的租户诚挚道歉,并将垫付该房源所涉客户的全部损失。

北京链家还称,公司已推出包含“签前查封,先行垫付”“租房问题,损失垫付”等18项《安心服务承诺》条款,将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波及链家的二房东跑路事件曝光于一则帖子。

10月23日晚间,一则“北京望京二房东跑路”的帖子在网络上发布,并很快登上微博热搜,引起网友热议。

帖子内容表示,位于北京的张某从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品牌中介手中租来房屋,再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转租给租户。同时,张某以年付的方式收取下游租户租金,然后月付租金给上游中介,以此套取资金后跑路。

从公开信息来看,该起事件中涉及的受害人员已超180人,他们多在美团、阿里、华为等互联网大厂工作,工作区域大部分都在望京。有当事人称,自己交了2年的房租,合计超15万元,但截至事发只住了不到5个月。据受害者们自行登记估算,事件涉案金额已经近千万元。

帖子亦指出,有中介在得知张某跑路后使用暴力清退方式逼迫租客搬家,手段包括砸门、断电、非法侵入打包行李等。租客们在后续的交流中还发现,张某所提供的房产证都经过PS处理,他还存在将同一房子出租给不同租客,甚至诱导租客通过以租代买的形式购买其所出租房子的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这一事件正式立案调查,但事件中的中介又是否存在疏忽呢?

睿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昱光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该起事件的关键在于中介是否对二房东(张某)出租房屋的情况知情。

根据相关条例,承租人在转租时须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事件中的受害者们从二房东手中租房时并未取得“大房东”(中介)的同意,中介在未收到租客租金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并清退租客,看似合情合理。

只是,根据民法典第718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结合该起事件,二房东作为个人从中介处租赁了几十套房屋,并通过降价20%的方式再次投入租赁市场,如此不同寻常的操作,中介很难以毫不知情来推脱责任。”陈昱光如此说道。

他坦言,若租客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中介知情,那么中介就需要对二房东的非法转租承担过错责任。

在陈昱光看来,中介面对异常的租赁行为,理应在出租过程中对承租人的信息进行详尽调查,严格核实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中介作为从事租赁业务的经营者,在此事件中未尽到相关注意义务,核查与监管疏松,难辞其咎。

标签: 来了 望京 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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