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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八道被判了!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案”一审宣判

继证监会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后,北八道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集团被罚3亿元,8人被判刑。

上海一中法院27日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7个月,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操纵证券市场且情节特别严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被证监会罚没超50亿

此前,北八道由于控制多达300余个证券账户,采用盘中拉抬、对倒交易等多种手段操纵“张家港行”等多只股票,已被证监会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罚没款总额超50亿元,林庆丰、林玉婷被罚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曾在通报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时指出,该案系一起筹集巨量资金、使用众多账户炒作“次新股”的典型案件。2017年2月至5月,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和胜股份”等多只次新股,合计获利9.5亿元。2018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北八道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加快构建立体追责体系

专家认为,从北八道一案来看,行政处罚并不是该案的终点,立体追责体系正在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证监会始终强调,构建立体追责体系,涉嫌犯罪,坚决移送,绝不姑息,让违法者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民事赔偿中承担应有的责任。

证监会近期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时指出,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司法合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3月份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指出,证监会一直致力于推动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比如,信披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欺诈发行最高刑期从5年提高到15年;建立了“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进一步畅通了投资者依法维权渠道。再如,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一案双查”,实施中介机构资金罚和资格罚并重,加大中介机构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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