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 正文

黄石杭氧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 为杭氧股份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何潇 马先震)昨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十)》。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五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其中《湖北阳新大冶部分工业园区“两高”项目控制不严违规问题突出》案例显示,国家有关部门节能审查办法要求,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并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发现,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制氧项目由于不符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于2021年7月被该园区撤销项目备案,但2021年9月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该项目仍在继续建设,且已基本完工。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氧股份”,002430.SZ)2021年半年报显示,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为杭氧股份全资子公司。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