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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失控追踪:连硕科技财务造假被证实,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隐瞒

财联社(南京,记者武超)讯,在财联社记者发文质疑海伦哲(300201.SZ)1元贱卖的子公司连硕科技涉嫌造假仅一天后,海伦哲自己发布公告承认造假行为。

10月26日,海伦哲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中表示,海伦哲收购来的连硕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确实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的情况。

除此之外,这场控制权争夺大戏依然在继续上演。因为在10月26日,新旧董事长阵营(金诗玮一方、丁剑平一方)仍然分别回复深交所的问题,甚至在不少问题上针锋相对,反映出双方始终僵持不下的局面。尤其是丁剑平一方的董事马超、邓浩杰称,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在2020年6月前已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

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称,这意味着金诗玮后续的一系列操作存在失职行为。不过,海伦哲方面依然表示不方便回复记者相关问题。

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承认财务造假

2015年,海伦哲发行股份购买连硕科技100%股权。2016年至2019年,连硕科技整体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2.37%,2020年连硕科技亏损2.89亿元。2021年6月,海伦哲完成1元转让连硕科技100%股权。

深交所问询函指出,收到举报称,连硕科技处置前的大部分应收账款属于虚构,据估计从2016年至2019年的收入大概有70%左右都是造假,甚至不排除2016年前的业绩也有虚构。因此,要求海伦哲核实说明情况。

来自金诗玮一方,即董事金诗玮、薄晓明等人的回复称,根据向连硕科技新控股股东沟通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连硕科技在承诺期内业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存疑,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存在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的情况。

其进一步表示,根据连硕科技出具的《情况说明》,经调查发现,杨娅在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开发的多个供应商,背后有密切的关联关系,并非真实的供货商,而是和杨娅或其内部有特定关系。

此外,连硕科技对应收账款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包括到主要应收款客户现场进行走访、对账、催收,但主要应收款客户都不承认欠连硕科技货款,且不配合对账。据此,金诗玮一方推断,连硕科技对赌期大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和对应的营业收入均不真实,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

金诗玮一方还认为,连硕科技在并购后确定存在大额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并购前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目前没有证据可以准确确定。

而丁剑平一方的董事马超、邓浩杰的回应,更透露出不同寻常的内容,令人大跌眼镜。其回复称,关于连硕科技涉嫌财务造假之事,2021年10月9日,徐州管理团队从丁剑平处了解到如下信息:金诗玮及公司副董事长薄晓明曾多次向丁剑平等人提到连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之事,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在2020年6月12日前已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金诗玮、薄晓明要求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签署补充协议,给予中天泽2-6个亿的补偿,金诗玮同意将连硕科技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不对外披露财务造假的事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及丁剑平在取得相关证据的前提下,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举报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对此,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称,如果上述言论属实,表明金诗玮在较早前的2020年6月,已从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处了解到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但在此之后的2020年7月,却发布公告称,连硕科技业绩承诺金额总体已完成,向主要承诺方发行的限售股份解禁;并在今年以1元价格将连硕科技售出,整个过程中从未披露财务造假的事情,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管理者存在严重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还涉嫌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对连硕科技子公司惠州连硕涉嫌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问题,金诗玮一方回复称,惠州连硕存在资金支出用途不真实,虚增在建工程资产、资金体外循环以及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所有证据显示原公司副董事长杨娅参与其中,存在占用建设工程资金的情形。此外,公司发现3个项目存在资金用途支出不实的情况,后续将继续进行自查,对在建工程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

马超、邓浩杰则表示,惠州连硕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由于惠州连硕的现财务负责人一直未能按照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导致难以开展核查工作,无法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对于公司与子公司德国施密茨的交易存在异常的问询,金诗玮一方回复称,公司预付款项的最终流向无法查询,中间过程操作极度违背常理。德国施密茨2020年4月雇员约70人,未知其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的合理性;也未知公司代为垫付货款的真实原因,公司未知采购货物是否真实生产和交付,未知资金真实流向,也未见结汇。

马超、邓浩杰则给出不同意见。其回复称,公司向德国施密茨预付898.31万元购买消防指挥车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款项支付安排均符合公司规定,公司已全额支付。德国施密茨未交货是由于2019年时产品未拿到3C认证无法办理进口手续,后进入破产前的法院监管无法发货。公司现已安排人员沟通要求对方发货,并研究通过诉讼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会计账簿记载,预付款项最终流向德国施密茨。

对于购买大量口罩及防护服,马超、邓浩杰称,2020年3月为欧洲疫情暴发时期,防疫物资紧缺。德国施密茨计划通过防疫物资的销售为其增加收益。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德国施密茨通过自筹部分资金和海伦哲代付方式采购防护服和口罩等防疫物资进行销售。经核查证明已真实发货。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称,从回复内容来看,惠州连硕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问题几乎被证实,施密茨的交易异常情况尽管还没确定违规,但是具体安排上也体现出很多疑点,这两起事件中,是否存在海伦哲高层参与或纵容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此外,10月26日晚间,海伦哲还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丁剑平股份冻结公告事项的议案》、《关于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MEITUNG(CHINA)LIMITED回函的议案》。此前公告内容显示,丁剑平持有的海伦哲股份于2021年10月20日被冻结578.22万股,累计被冻结1371.39万股,累计被冻结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的30.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而董事马超、邓浩杰则对该公告提出不同意披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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