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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转换机制入手 监管拟丰富养老险供给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丰富商业老年保险产品供给,针对老年人在护理、养老等方面的综合性保障需求,通过不同保险责任之间的灵活组合,加强组合型产品创新,成为保险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获悉,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展了寿险及护理保险转换机制课题研究,并初步制定了转换方案。

上述所指的转换方案,即为满足消费者对失能风险的保障需求,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实现将部分或全部人寿保险的保单价值或保险金转换为护理保险责任的方案。

为确保转换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性,保险业协会近日就上述转换方案初稿征求行业意见。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转换方案的总体设计有三大原则:对消费者不额外收费,满足参保人对转换前后利益稳定的要求;经营公司风险可控;操作简便,流程清晰。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寿险与护理保险责任转换方案由三项基本要素构成:触发条件、适用产品范围、转换方法。

其中,以重大疾病及意外伤残为护理状态定义及触发条件,使用行业已有的成熟、权威的疾病和伤残鉴定标准;产品范围方面,两全及终身寿险,即原则上有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产品均可转换,试点期间可能仅对存量产品进行转换;转换方法则根据不同的转换场景和产品类型,可选取精算等价法(针对健康人群)及保单贴现法(针对已进入护理状态人群)两种方法。

“下一步,行业可能会选取经营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进行试点。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探讨对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一家保险公司高管透露称,保险业协会此次征求意见关注的点包括:“转换”理念可能吸引哪一类客户;对转换方案的三项基本要素有何具体意见建议,落地实施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转换方案的推动在哪些方面可能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为推动方案落地,希望得到哪些外部支持等。

多家参与此次征求意见的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触发条件来看,现阶段可将护理状态评估标准与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相关联,参考行业内已有的成熟、权威的疾病和伤残鉴定标准,为定价提供支持。此种模式下,不仅可操作性强,还可有效满足市场需求,费率水平相对可控,保障杠杆相对较高,有利于鼓励年轻客群提早参与,调动购买意愿,具备可推广性,对护理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 黄蕾 编辑 陈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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