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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观察|9成收入依赖两广 不规范经营“乱象”频出 宏景科技业务与内控风险并存

财联社(广州,记者关婉怡)讯,又一智慧城市服务商宏景科技正在冲刺资本市场。招股书显示,宏景科技计划募资约4.56亿元分别用于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记者注意到,目前宏景科技业务区域集中度较高,两广地区的业务占公司营收近9成。而在研发力量上,公司与同行有差距。此外,宏景科技在股东情况、财务内控等多方面亦存在诸多问题。相关分析指出,股东健康的经营状态对公司而言是稳定的保障,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否有规范的内控和具备成长性亦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关注的两大重要因素。

近9成业务集中于两广

宏景科技主要从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主要面向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等领域。广州一位软件行业从业人士此前曾向记者透露,宏景科技“在圈内小有名气”,其政府客户、公用事业部门客户的占比较高,所以经营状况相对稳定。

据招股书数据,2018-2020年(下称“报告期”),宏景科技分别实现营收3.76亿元、4.02亿元、5.67亿元。归母净利方面,报告期内分别实现2355.68万元、3474.66万元、6524.78万元。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约1.9亿元,归母净利约302.79万元。

从宏景科技披露财务数据来看,近年来公司呈现较快增长。但拆分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业务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问题亦较为突出。以报告期为例,来自于广东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69%、73.86%、78.38%;来自广西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05%、15.52%、13.90%,综合来看,两广区域收入合计占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75%、89.38%、92.28%。今年上半年两广收入占比亦接近公司总营收9成。

有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业务集中度较高或会影响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这也是关注拟IPO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一个点。”

宏景科技在招股书中提示到,截至今年6月,广东、广西地区以外的业务仍处于开拓期,未来若以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地区的智慧城市投资需求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但据记者观察,早在2009年宏景科技已陆续开始在海南、北京、重庆、昆明等地设立分公司。但当前来看,项目拓展效果并不明显,记者曾于10月21致函公司想了解相关具体原因和后续规划,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此外,对于智慧城市服务供应商而言,研发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就宏景科技而言,其研发能力于行业公司仍具有一定差距。据招股书上披露,2018-2020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65%、4.83%、3.34%。员工结构中,公司研发人员人数有113人,但学历构成中,硕士及硕士以上的人数仅有13人,仅占比公司总人数3.43%。

对比同行业公司而言,宏景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在报告期内均低于恒锋信息、长威科技、天亿马等公司和(所列示)行业平均值。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研发投入需要考虑到公司当前研发需求、研发人员结构等因素稳步推进,因此研发费用相比营业收入的增长较缓。今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营收比例猛增至6.36%。该研发费用率高于(所列示)行业平均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招股书中,记者发现宏景科技还存在大量技术服务采购、智能控制、软件产品采购等内容。对于该类采购是否涉及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疑问记者亦在采访函中有所提及,但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上述投行人士则表示,此举或能一定程度上弥补研发缺陷,但从公司经营层面上而言,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不规范经营“乱象”频出

宏景科技经营“乱象”频出的问题亦值得关注。宏景科技第二大股东、高管林山驰曾卷入广西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安厅技术大楼等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甲的受贿案。据悉,林山驰因在工程施工期间向王某甲提供资金被要求配合调查。

另外,公司披露实控人于2006年增资时向佳顺货运、佳仪科贸借款1000万元,后根据对方指定,通过广州银大归还了上述还款。据天眼查相关信息,目前佳顺货运、佳仪科贸、广州银大均已吊销。广州银大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广州银大及其实控人关联的多个公司如广工建设、沈阳广工建设等均与公司项目有一定相关性。

据公司在问询函中回复表示,由于上述借款时间仅有3天,实控人便通过宏景有限向广州银大归还借款,且目前暂未联系到广州银大一方说明情况。但个中情况究竟如何,或仍需公司方对相关事宜做进一步解释。

招股书披露,此前宏景科技存在与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等多种不规范财务行为。宏景科技表示,因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规格及采购次数较多,故通常分批次支付采购款。由于银行贷款的受托支付通常以单笔大额资金支付为主,从而与公司实际流动资金支付需求的多批次存在差异。为解决上述矛盾,公司通过供应商转贷,集中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后,再分批逐步支付流动资金。

当前转贷行为已被明令禁止。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决定》明确严格限制转贷行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

宏景科技方面在招股书中表示自2019年后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公司于2019年引入的股东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靖烨投资)为限高消费企业。其所持灵石县靖烨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靖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靖烨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被司法冻结。目前上述靖烨投资所持宏景科技股权比例约为3.13%。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股东健康的经营状态对公司而言是稳定的保障。而目前靖烨投资的实际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会对宏景科技的IPO进程造成影响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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