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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福成股份并购踩雷陷“案中案”

A股殡葬行业第一股福成股份(600965,SH)10月22日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韶山陵园公司)收到韶山市公安局《立案决定书》,韶山市公安局决定对韶山陵园公司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非吸案)立案侦查。

福成股份在3年前以1.8亿元受让了韶山陵园公司60%的股权,后者经营的天润园是韶山市唯一一家经营性公墓。目前,围绕韶山陵园公司的案件共有3起,包括福成股份报案的“合同诈骗案”,韶山陵园公司原股东曾攀峰报案的“9.27伪造公司印章案”,以及最新披露的“非吸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案件中涉及到的关键人物之一——韶山陵园公司经营负责人曾聪育失联至今,仍处于被追捕状态中。

经营负责人曾聪育仍被追捕

根据福成股份的表述,2020年8月,公司发现韶山陵园公司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方式,骗取公司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9月9日,福成股份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当月23日,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2020年9月27日,韶山陵园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攀峰向韶山市公安局报案,称韶山陵园公司经营负责人曾聪育从2020年6月份起伪造公司印章,非法签订合同。韶山市公安局遂开始调查“9.27伪造公司印章案”。

此次披露的“非吸案”,则是由韶山市公安局方面直接下发《立案决定书》,决定对韶山陵园公司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由于2019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韶山陵园公司原股东以20%股权进行业绩补偿,截至目前,福成股份对韶山陵园公司持股80%。而2020年,韶山陵园公司仍未完成业绩承诺,今年7月,福成股份提请仲裁,要求曾攀峰、曾馨槿支付未完成2020年度净利润目标的现金补偿款3519.32万元,目前案件尚未通知开庭。今年上半年,韶山陵园公司净利润亏损322.76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天润园的客户及前业务员处了解到,2020年10月底被证实失联的曾聪育仍未露面,接近韶山市民政局的人士也证实曾聪育仍处于被追捕状态。就此,福成股份方面表示,韶山市公安局仍在调查中,公司也未得到确切信息。

内控失范引来亿元待兑合同

在10月22日的公告中,福成股份介绍,已委派专业人员协助韶山陵园公司董事长曾攀峰开展经营,稳定员工团队,积极拓展市场,努力维持正常经营状态。

韶山陵园公司所涉及的“非吸案”与其所经营的天润园销售模式有关,而这一销售模式还牵涉到曾聪育设立的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文化)。

在《墓地灰色销售,暗藏关联交易,被诈骗还是有内情?“殡葬第一股”陵园并购残局调查》中,每日经济新闻曾披露,天润园选择发展客户为兼职销售员,如果销售出去则有一定提成,天润园的墓位在买入后每年签订合同,但墓位及殡仪服务不会涨价,如果期间需要提取资金,客户可以选择中止合同。

前述销售模式有将墓位资产金融产品化的嫌疑,同时也带来了数额巨大的待兑合同。曾聪育在落款为2020年8月30日的公告中介绍,预收资金屯集墓位完款价1.08亿元。

福成股份在公告中表述,由于约定业绩对赌义务,经双方协商由曾攀峰任韶山陵园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聪育为经营负责人,韶山陵园公司实际经营权由曾攀峰、曾聪育等原经营团队管理。

不难看出,福成股份有意切割韶山陵园公司所涉“非吸案”的管理责任,并将风险因素划归至实际经营权的掌控者。

从法律风险来看,“非吸案”如果确由原股东和控股子公司所为,福成股份所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可控的。福成股份方面也表示,从法律关系看,子公司是独立运营的法律主体,股东是投资者。

但经济损失及内控失范问题带来的后续问题仍有待解决。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子公司涉嫌“非吸”犯罪,一般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可能会造成公司资产净损失,上市公司急于摆脱自身责任,声明未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可能会涉及公司内控不完善而被交易所发函关注。

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编辑 宋思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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