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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扩大!具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红筹企业境内上市不受行业限制

9月17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即日起大幅放宽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

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对红筹企业纳入试点并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有关事项做出调整。

首先,除《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次,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证监会在9月17日的公告中指出,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应当符合《通知》《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了解到,发布于2018年的《通知》明确了“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根据《通知》中的定义,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截至9月18日,记者注意到,A股已受理了十家红筹企业,且申报上市板块均为科创板。这十家企业分别为敏实集团、旷视科技、依图科技、百济神州、吉利汽车、格科微、中芯国际、华润微、九号公司-WD、诺诚健华。

截至目前,依图科技和吉利汽车处于IPO终止审核状态,百济神州已经提交注册,旷视科技IPO过会。此外,华润微、中芯国际、格科微、九号公司-WD已经成功在A股科创板上市。

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扩大已有征兆。今年2月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曾撰文称,今年将制定未来资本项目开放的总体规划,并在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将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明确境外股东减持购付汇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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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试点 范围 扩大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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