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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高级管理人员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东易日盛3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浩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暨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刘浩先生的父亲刘自奇先生分别于2022年3月8日及2022年3月21日买卖公司股票。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浩先生的父亲刘自奇先生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本次交易中产生的利益为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1,000*(7.04-6.26)=780.00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刘自奇先生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次交易获利金额为780元,刘自奇先生已经将所获收益全额上交公司。

标签: 公司股票 东易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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