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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事件:辛选已赔2400万 先行赔付或成直播带货行业新标准

备受关注的燕窝事件有了新进展。截至12月6日中午,已经有27270名消费者向辛选提供了理赔资料。辛选向其中的22908单进行了赔付,其余消费者金额的赔付工作也在进行中,已经汇出的理赔金额为2400万元。

辛选表示,由于茗挚品牌方未向其提供可用于理赔的资料信息,因此一方面继续与品牌方沟通协调,一方面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与用户联系,以加快理赔进度。预计到12月7日晚,可以向近3万名消费者完成理赔。这笔“直播第一先行赔付”计划,届时进度将完成一半。

此前,辛选创始人、知名电商主播辛有志(辛巴)曾在微博发文称:在推广燕窝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由于涉世的品牌方广州融昱未能积极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因此辛有志决定主动担责,对“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进行退一赔三。辛巴团队将支出6198万元用于此次召回理赔计划。

茗挚燕窝产品是今年在直播间非常流行的产品。网上视频资料显示,有多位明星艺人及网红主播曾为此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郭聪明、金铭、朱丹、王耀庆、陈浩民、辰亦儒、马可、刘畊宏、瑜大公子、李响、叶一茜都曾为该产品进行推广,所用的宣传卖点与此前辛选所用的推广卖点大体一致。可见大家都被“忽悠”了。职业打假人王海也曾经对其中多位明星主播进行喊话,但目前只有辛有志对该产品推出了召回的退一赔三计划,其他推广主播对该事件未做出更多表态。

《北京青年报》发文评论称,辛巴赔偿六千万元具有警示意义。“辛巴方面主动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是主动改正错误的体现。此次巨额赔偿足以引起所有带货主播警示——主播理当爱惜羽毛,践行‘影响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和常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名誉和形象负责的态度,尽到把关职责,确保商品质量过硬。否则,一旦‘翻车’的话,巨大的流量和销售量必将成为反噬自己的‘黑洞’,让自己陷入巨额赔偿的深渊。”

根据网上流出的双方合作协议显示:融昱公司为这款产品的委托生产方及销售者。因此其身份应当认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如果其虚假宣传的宣传推广资料有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故意,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融昱公司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融昱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由于融昱公司尚未作出表态,因此辛巴在道歉声明中使用了“先行赔付”这一说法。电商行业从业人士认为:“先行赔付是某些成熟、服务比较完善的电商平台,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服务感受,采用的一种兜底服务方案。在供应商的出现问题或者未能及时履行服务责任的情况下,电商平台首先动用专项基金,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因此可以认为是辛有志替品牌方先进行了赔付。”

作为新兴的直播电商行业,主播与直播企业虽然在供应链上具备优势,可能获得更高的产品性价比,但在服务和管理上与部分成熟的电商平台还有一定的差距。辛有志此次启动的先行赔付方案,有着行业标杆意义——过去一卖了之的电商直播可能会成为过去时,主播在带货的同时,也需要更加周全地考虑如何对消费者的权益如何进行系统化的保障。从法理上而言虽然认定供应商是经营者,应当负起赔付责任,但从情理上而言,消费者是基于对主播的信任而购买商品。辛有志主动替品牌商先行赔付,首先承担了6198万的退一赔三责任,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信任而买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原则上主播对于自己宣传推广的产品需要履行基本的审核义务。“比如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批文批件有没有,但如果商家或品牌提供了虚假的证明使其看似证件资质都齐全,那主播也不可能每个都去查证,所以主播的审核义务还是需要限定在一个合理范围。而辛巴已然展示了品牌方提供的产品资质,并不存在不合格和假货问题。”因此,网上一些“假一赔十”的说法,其实并无法理依据。

随着“直播第一先行赔付”计划的进行,这场一度引发了诸多关注的事件也正在落下帷幕。6198万的理赔计划仍在继续。后续的主播及其企业们如何对这一事件反思,对推广的产品进行更加严格的考核与约束,如何进行体系化的运作去升级企业管理,保障用户利益,将成为直播电商的下一个命题。

标签: 直播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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