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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带量采购品种供应紧张 未过评药品停止采购和医保结算

4月10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受疫情影响,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32个品种中,奥美沙坦酯片、安立生坦片、聚乙二醇4000散、盐酸左西替利嗪片四个品种在执行初期可能存在供应紧张、发货延迟等问题,其中奥美沙坦酯预计6月份才能逐步恢复产能,正常供应。请各医疗机构按需有序采购,不搞“突击”购药,根据实际临床需求合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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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上述四个品种的上海供应企业为东莞市阳之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华海药业、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九典制药。

不过,随着复工复产的加快,药品供应的问题未来应能够解决。但下来这些关系企业未来生死的关键内容应让企业重视起来。

该文件指出,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停止采购和医保结算。符合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申报资格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企业在本市阳光平台已挂网采购超过(含)3家的,本市不再采购该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其他药品。

“这意味着3家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不得采购未过评药品,不但不采购,而且不报销。对于企业而已,产品未过一致性评价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国泰君安发布的数据显示,一致性评价继续处于密集收获期:已上市+新标准申报(视同)已有672个申请、322个品种(以通用名+品规计)通过;已上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总受理数达1970个。此外,69个品种(视同)通过企业数已达3家及以上。

此外,该文件还指出,“价高药”适当提高个人自负比例。为引导患者形成合理用药习惯,对价格高于中选价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简称“价高药”)适当提高个人自负比例(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除外)。市药事所将对“价高药”进行标识,医疗机构应同步做好系统调整并在医疗费用收据的项目明细处予以标注,同时对患者做好解释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这对自费药物,尤其是原研药也将产生影响。”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标签: 未过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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