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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与中国知名MCN机构初步达成协议

6月9日,四川长虹公告显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长虹新闻发言人饶彬彬告诉记者,长虹将打造集网红培育、内容打造、IP引流、粉丝运营为一体的直播平台。

同时,他表示,公司与中国知名MCN机构初步达成协议,将联合打造长虹草莓台“直播间”,整合知名网红,服务品牌的同时,也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据长虹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5月8日长虹草莓台“直播间”开始试营业。

标签: 四川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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