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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多份公告错漏收监管函,曾信披违法遭投资者起诉

中新经纬6月7日电因《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存多处错漏,深交所7日向仁智股份下发监管函。6日晚间,深交所刚就资产出售事宜下发关注函。

多份公告存错漏收函

监管函指出,2022年3月21日,仁智股份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时,提交文件存在多处错漏,如非经常性损益列报错误、会计差错更正、内部控制缺陷问题认定有误、年度报告披露不完整、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往来情况遗漏等。

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督促下,仁智股份于2022年4月26日对《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等九份公告文件进行补充更正。

监管函认为,仁智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6条。深交所希望仁智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冻结资产出售事宜引关注

一天前(6月6日),深交所刚向仁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的情形等。

5月31日,仁智股份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显示,针对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转让事项,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灿(以称“受让方”)同意在标的股份仍处于查封冻结状态、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情况下,支付剩余49%的股权转让款,同时约定如发生标的股份无法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情形,受让方有权向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张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并承诺放弃向公司主张解除本协议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的权利。

此前,仁智股份27日披露公告称拟将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标的股份未达到终止确认条件。

对此,关注函要求说明标的股份是否出表的判断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存在联系,公司是否存在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的情形,公司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

5月30日,深交所也曾向仁智股份下发关注函,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问询。6月7日,仁智股份称,由于所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及完善,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将延期回复关注函。

信披违法遭投资者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仁智股份6月3日披露,于近日陆续收到6份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起诉状及相关材料,靳轶伟等6位投资者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据悉,仁智股份2020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3号)。根据该决定书,仁智股份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本次新增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

仁智股份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的累计的诉讼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55.8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35%。

截图来源:仁智股份公告

仁智股份还称,鉴于上述部分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尚未判决,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2022年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后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年内股价跌超三成

受上述消息影响,6月7日仁智股份股价低开后震荡,截至收盘跌2.49%报3.53元,年内跌幅30.78%。

4月28日,仁智股份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2401.93万元,同比增长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29.11万元,亏损同比收窄2.33%。

仁智股份官网信息显示,仁智股份下设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衡都实业有限公司等。主要从事油服行业,围绕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领域提供各类专业服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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