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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付费本无错 “知网们”牟利不能越过法律底线

在一片“天下苦知网久矣”的声浪中,反垄断“利剑”终于挥向知网。

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知网随后发布公告称,将以此次调查为契机,深刻自省,全面自查,彻底整改,依法合规经营。

事实上,从“多个高校及科研机构难以承受过高续订费停用知网”,到“擅自收录退休教授百余篇论文被起诉,最终被判赔70多万元”,再到“浙江理工大学教授以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近年来,对知网的质疑之声一直未断过。

一面擅自收录侵犯版权,一面收取高额费用,且连年涨价,实现高盈利,自称“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知网,实现了高经济效益,却忽视了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其漠视知识经济背后的公益性,对市场缺乏尊重的表现。

面对种种不合理现象与行为,相关部门出手十分及时必要。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问题被查清,一方面,可以维护学术文献数据库,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以作者、读者、学术界人士为主体的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对于平台经济而言,常态化反垄断监管的实施,可以有效持续肃清与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平台经济才能走得更远。

《反垄断法》明确指出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等。因此,界定知网是否违法的核心就在于其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作为拥有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的“国内最大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即便市面上不乏其他平台,但学术资源储备更丰富、独家学术内容更多的知网仍旧拥有不可撼动的市场地位。因这样的特殊市场地位,一直以来,知网以极低价格获取海量学术论文,用学术内容与独家数据做着“吸金”的生意,获取大量利润。此外,因所处市场的特殊性,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定价权优势一直以来都掌握在知网手中。武汉理工大学校图书馆就曾公开明确指出,在2010~2016年期间,知网涨价幅度超过132.86%,年平均涨幅18.98%。

知网是否滥用支配地位,需要反垄断等相关机构最终判定,但笔者认为,取之于斯,就当用之于斯,知网垄断了大量的知识资源,理应履行更多社会责任,为了社会进步而努力,而不是单纯把手中的知识资源当作无底线牟利的工具。

学术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本就是公共知识资源,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知识付费本身没有问题,但缺乏版权意识、恶意擅自录用,并纯粹以此商业模式进行运作,溢价欺人最终达到获利目的,则是完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而解决“知网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之外,构建更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允许公平竞争也是必要的。良好的竞争秩序既有利于公共知识、学术内容的传播,也不至于让消费者感觉“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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