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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天:提示多项被终止上市风险

2月18日盘后,*ST中天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对当前公司股票面临的多项交易风险作出提示。

公告显示,经*ST中天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亿元至-72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亿元至-21亿元;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亿元至-7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可能被终止上市。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2021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ST中天于2021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于2021年9月1日对公司进行立案。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历史信息显示,早在*ST中天本次被立案约一年前,该公司已经因为被查出违法事实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ST中天被行政处罚事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天,并在2019年6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历史公告显示,*ST中天已经因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投资者集体维权。2021年7月9日,*ST中天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称2021年5月27日、6月1日、6月4日、6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共涉及11名自然人,因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625,847.07元。

公开信息显示,*ST中天是一家在清洁能源领域专注打造天然气全产业链的专业运营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三类:一类为天然气(CNG 和 LNG)的生产和销售,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LNG点对点工业客户及LNG液化工厂等;一类为LNG接收站投资建设及运营;一类为海外油气资产开发运营。对于*ST中天公司发展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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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终止上市 中天 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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