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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泰股份IPO报告期内屡遭行政处罚

近日,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泰股份”)首次发布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欲登陆创业板,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报告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下同)内,润泰股份业绩增长稳健,但部分产品产能利用率并未饱和,且报告期内由于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屡受行政处罚,罚金累计超53万元。

业绩稳健增长 毛利率先升后降

招股书显示,润泰股份主要从事成膜助剂、增塑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润泰股份表示,通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客户积累,公司拥有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产品客户包括立邦公司、亚洲涂料、伯杰涂料、阿联酋全球涂料、亚士创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财务数据显示,润泰股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5378.68万元、56656.67万元、64902.79万元和89596.98万元。其中,润泰股份主要产品十二碳醇酯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分别为32628.02万元、37645.21万元、45895.25万元和58628.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1.90%、66.44%、70.71%和65.44%。润泰股份表示,自新厂区投入使用后,公司产能扩大,销量稳步提升,营业收入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但润泰股份也坦言,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十二碳醇酯,主导产品类型相对单一,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拓展十二碳醇酯以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现有十二碳醇酯产品的优势地位被其他材料所替代,则可能对自身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伴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润泰股份净利润整体也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润泰股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480.67万元、2520.45万元、5337.17万元和10771.88万元,其中202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已超去年全年。润泰股份表示,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化学试剂和助剂行业竞争态势以及异丁醛、苯酐等化工原材料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导向或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下游行业发展放缓,业内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等原因,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则自身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面临持续变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润泰股份毛利率呈现先升后降态势,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72%、27.62%、26.47%和21.22%。对此,润泰股份表示,异丁醛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2021年前三季度采购价格较上年上升149.75%,导致自身单位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水平下降,公司也相应提高产品售价,但提价幅度小于成本增幅;此外,自2018年起,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逐步停止并转移至新建厂区也是造成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润泰股份主营产品十二碳醇酯2021年前三季度单价确实出现大幅提升,报告期各期售价分别为9644.07元/吨、9392.47元/吨、9659.67元/吨和17767.20元/吨,但相应单位成本也快速增长,各期单位成本分别为8188.28元/吨、6471.25元/吨、7025.39元/吨和13578.87元/吨。为此,润泰股份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称,随着行业环境以及产品销售价格、人员薪酬水平、原材料采购价格、资本性支出等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若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价格上涨压力及时向下游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或是原材料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库存管理,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研发保持稳定 产能扩张存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成膜助剂的发展空间取决于水性涂料的发展,目前市场上使用较为普遍的成膜助剂还是以十二碳醇酯为主,在政策的推动下,国内水性涂料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尤其在建筑领域普及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未来水性涂料成膜助剂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精细化工行业的关键技术均需要长期的研究开发和工艺经验的积累才能被有效运用,行业准入技术壁垒较高,只有具备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积累起丰富生产经验、成熟技术和可靠生产流程的化工企业才能长期保持优势地位。

值得肯定的是,为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润泰股份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整体保持稳定,分别为2534.96万元、2167.28万元、2452.29万元和3268.11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泰股份已拥有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74项。

招股书显示,润泰股份拟募资5.5亿元用于水性涂料助剂及环保高沸点溶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水性涂料助剂及环保高沸点溶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将新增十二碳醇酯年产能10万吨、十六碳醇酯年产能4万吨、其他溶剂年产能3万吨,在增加润泰股份产能的同时也丰富了产品多样性。

不过,虽然润泰股份主营产品产销两旺,但产能并没有充分利用,部分产品产能利用率仅维持在六成。受益于技术壁垒等因素,润泰股份产品报告期内实现产销两旺,主营产品十二碳醇酯各期产销率均保持在95%以上,十六碳醇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各期产销率也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报告期内,十二碳醇酯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8.46%、78.77%、94.54%和68.75%;邻苯二甲酸二甲酯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4.98%、36.25%、34.98%和50.22%。

鉴于此,润泰股份提示风险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十二碳醇酯、十六碳醇酯等产品的产能将得到较大提升,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有效拓展市场,将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安全环保风险突出屡屡遭受行政处罚

作为化工企业,润泰股份也面临着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风险。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润泰股份及子公司曾因生产安全、污染等问题受到多次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累计超53万元。

在安全生产处罚方面,2018年2月12日,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东)应急罚告[2018]6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不正常”,润泰股份子公司润泰化学南通有限公司(简称“南通润泰”)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2018年12月3日,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泰安监罚[2018]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二级动火作业有效期超时且实施动火作业”,润泰股份子公司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简称“泰兴润泰”)受到警告和7.05万元罚款的处罚;2019年5月6日,如东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东)应急罚告[2019]YH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蒸馏车间输送泵和络合车间东墙真空泵开关按钮损坏,未及时维修,达不到防爆要求;压缩空间管道、氟化氢罐区进车间管道、氟化氢钢瓶尾气出车间管道缺少介质名称和流向;员工无氟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对南通润泰罚款6.4万元;2019年5月10日,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作出的“泰应急罚[2019]64号、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二级动火作业中断重启后未进行动火分析”,对泰兴润泰警告并罚款3万元。

除上述处罚外,润泰股份及其子公司还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部分室内消火栓箱内缺少水袋水枪、包装车间北侧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等安全生产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在环保处罚方面,2019年9月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泰环罚字[2019]2-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泰兴润泰受到罚款15万元、限产3个月整改的行政处罚;此外,润泰股份2018年因“废气排放不合规”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

润泰股份在招股书中提示风险称,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其排放量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而增加,因此未来可能会出现对污染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或者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疏忽等原因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此外,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会产生精馏残渣、滤渣、废污泥等危险废物,如果公司危险废弃物长期无法及时、有效处置,将导致厂区内留存的危险废物超过库房的贮存能力,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存在危险废弃物的长期贮存引发相应环保问题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标签: 期内 行政处罚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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